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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1

  判例法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施行。具体方式是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建立“范例”或“法律原则”,在将来出现类似的案件就可以用同样的原则加以处理,这种通过判决建立起来的“范例”即是“判例”。由于判例可以作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所以判例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判例法即可定义为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判例的遵循、分析、归纳和解释[1],从中归纳和抽象出来的能成为解决某类案件的法律规范。

  英国在世界判例法国家中可谓鼻祖。1066年法国北部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加速了英国的封建化进程,形成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对英国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最大的成果即是促成了普通法这一判例法系统和作为其补充的衡平法的成型。

  威廉征服英国后,保留了盎格鲁撒克逊人原有的习惯法。后来,为了克服这种习惯法过于分散的毛病,加强中央集权,于是设立了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派出巡回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巡回法官在各地审判案件时除遵循王室法令外,主要依据当地的习惯法,只要这些习惯法与王室和贵族的利益不相冲突即可作为判案的依据。巡回法官的审判实践过程即是对各地的习惯法进行调查、选择、剖析和加工的过程。当巡回法官回到伦敦聚会时,通过情况交流和磋商,彼此承认对方的判决可以作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在全国推行。这样通过长期的审判实践,以判例的形式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习惯法逐步统一起来。大约公元13世纪就形成了在全英国适用的习惯法即普通法。由于普通法的诉讼程式较刻板僵化,不适合审判实践的客观需求,于是就产生了对普通法起补充作用的具有英国特色的衡平法。公元14世纪时专门设立了衡平法院。中世纪,英国产生和发展了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但仅居于次要地位。进入现代后,英国成文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上升而判例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下降。尽管成文法比重日趋上升,但英国法仍然基本上是判例型的。因为一方面判例法仍然占据着英国法的某些领域,法官仍可通过判例来发展法;另一方面,英国的法官和法学家仍保有很深的传统观念,认为成文法再多,只有通过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运用和解释后,才能真正进入英国法的体系。甚至法官宁愿引用经过其他法官适用制定法的判例,而不愿直接引用条文法。[2]

  从以上可以看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一、判例法是英国法律的主要渊源。英国法律主要由判例法构成,成文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只起到对判例法的补充、解释的作用。虽然成文法的比重在不断上升,但英国法如没有判例法就不成体系;而没有成文法,则其体系依然可以独立存在。二、遵循先例原则。遵循先例是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判例法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即是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具体表现为: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同一法院的判决对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遵循先例原则保证着英国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自中国法产生时起就一直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出现了郑国子产铸刑鼎,邓析编竹刑。秦统一全国后更是全面采用成文法主义的法家理论。以后朝代的更迭并没有改变秦所建立的法律体制,中国从此走上了成文法化国家的道路。

  中国虽然自始采用成文法,但在成文法施行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抛弃判例。相反,从商周时期开始,就明确认可判例的法律效力,并在实践活动中加以应用。据史料记载在商代即有比照先例予以处罚的情况,及至春秋战国时代,判例对司法审判活动已经产生了比较积极的影响。进入秦汉时代由于审判组织和诉讼程序的完善,判例法正式出现。秦代出现的廷行事及汉代的春秋决狱和决事比即是这一时期中国判例法实施的主要形式。

  自秦汉后,判例法在各朝代的司法实践中均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宋代出现的对审判有指导意义的判例编纂成集的立法活动——编例。如《熙宁法寺断例》、《元符刑名断例》等案例汇编即是。进入南宋后,判例的地位急剧上升,编例活动频繁,先后形成了《绍兴刑名疑难断例》、《乾道新编特旨断例》、《开禧刑名断例》等,编例成为南宋的判例法。孝宗时甚至出现“法令虽具,然吏一切以例从事,法当然而无例,则事皆泥而不行”及贪官污吏“隐例以坏法,贿赂既行,乃为具例”等怪现象。宋代还出现了一种与判例性质相似的法律形式即“批状指挥”。在一定条件下,下级官署可以引用“以降指挥”办理类似公事,以前案例作为后案的样板,前案就是判例。南宋秦桧时达到“续降指挥无虑数千,抵牾难以考据”的程度。孝宗时,经整理筛选的指挥正式被编入《乾道赦令格式》于乾道八年颁布,与赦令并立。当代,我国十分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从1949年建国至今颁行了大量的成文法,对我国司法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活动更加活跃和频繁。但是进几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型,成文法的施行遇到了大量的问题。

  (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使立法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各级法院都曾遇到或将遇到各类新型案件。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根本无法解决,而立法活动或现行法律的修正工作无法即时跟进,造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所适从。最近报载,广西横县地方税务局为了挽救该局的一名职工向全国税务系统发动了捐款。这笔捐款在该职工医治无效死亡之后还有节余,于是围绕这笔剩余捐款就产生了归属问题。我国对此并无法律规定能够适用,因此导致了两级法院审判结果截然相反的尴尬局面。

  (二)成文法法条及有关的司法解释有许多模糊不清的概念

  我国有些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达无法达到立法本身的意图,而且相当一部分存在歧义,容易使人有许多理解和解释,在审判实践中各级法院的理解也不一致。有些弹性较大的语言越解释越迷糊,诸如正当理由、显失公平等等,这尤其需要判例来为它作注解。

  (三)成文法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和漏洞

  成文法在立法时除了对现有的违法犯罪现象作出解释和确立惩罚规则外,还要对许多未来可能发生和出现的犯罪活动和犯罪现象作出预测。但是立法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对未来犯罪的预测也不可能是全面的。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成文法上的空白和漏洞逐渐暴露,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空子却无法用法律手段予以惩处。

  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实施有着相当成功的经验,我国施行判例法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因此,汲取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发展判例法,克服现行成文法的缺陷,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其意义也十分深远。

  首先,判例法在我国的发展有十分良好的机遇。判例法在我国法制史上有着很深的渊源。虽然判例法是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的法律渊源,但是现今英美法系国家也在加强成文法的立法工作;普遍适用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国家也在尝试创制判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正在日渐靠拢,逐步融合。这样的世界潮流给我国发展判例法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契机。在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更无须陷入姓资姓社的泥潭。第三,案例法与成文法并行有助于弥补成文法中存在的缺陷,同时对后继立法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立法(包括司法解释)具有滞后性,无法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作出预测,立法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在任何时候都无法克服。随着社会的发展,成文法的漏洞便会暴露,于是便会出现针对这类漏洞的“定向犯罪”。如果单纯依靠成文法,那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类犯罪无法遏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对这类犯罪的权威审判,从中引申出法律原则和判案规则(法官立法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同类案件,那对此类犯罪的制止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样,判例不仅弥补了成文法和司法解释中存在的漏洞,也给后继立法提供了立法参考。

  第四,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并行有助于我国法官的素质的提高。我国由于是严格执行成文法,法院审理案件也是按既定条文行事,审判基本上是用法律条文去套案件。如此,裁判文书往往千篇一律,僵硬呆板,缺乏严谨的逻辑推理和详尽的法理分析[4]。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裁判文书往往像一篇学术论文,充满了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法理分析,对诉讼双方都能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因为法官们需要从原先的判例中抽象出理论依据和法律原则,这就需要法官有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平庸的法律工作者根本无法胜任法官的职业。

  综合以上的分析,判例法在我国与成文法的并行,不仅有助于弥补现行立法上的空白和漏洞,能够随时捕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迅速进行法理分析,抽象出法律原则和规则,指导审判工作,为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对我国法官的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对司法体制的改革也能起到推动作用,而且能够把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明确表达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便于人民大众的理解和遵守,对维持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在我国实行成文法与判例法并行的制度是可行的,作用也是积极的,明显的。

范文2

  </Script> 世上有两物,爱好者不当去观察其制作过程。两物者,一为香肠,一为法律。

  ——俾斯麦

  那天,为赶去南京的火车,和友人在街上随便拦了辆出租车。不想大清早上海的道路就开始拥挤起来,车开得有些艰难。我不经意地看到贴在司机防护隔离板上的乘客须知(或许是出于一种法律人的敏感?)。读来,觉得这其中的一些条文还是值得做些思考的。而当天的情况是,司机在我们上车时没说“您好”直接是问“到哪”;气温还是有蛮低的,司机没开空调,倒开着车窗;他竟然放F4的歌;吃红灯的时候明明还朝外面吐了一口痰。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此拒付车费呢?由于得赶火车,我们没多想还是乖乖地付了车费。但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们如果提出拒付的要求,司机会有怎样的反应?我们是否可以不付车费?或者,我们是否可能不付车费?再进一步,这个规则是否保护了我的利益?或者,这个规则是否是有效率的呢?

  很显然,按照那个乘客须知,答案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都深知,实际和理想往往是有很大出入的。字面上的规则和人们生活中的做法也是千差万别的(或许正因为这些差距推动着法律不断进步!)。为了解答以上的这些疑问,我想分两个维度来谈。

  法律(在本文的语境下法律和规则可以替换使用)的生命在于实行,纸上的法律是死的。法律的实行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行为前和行为中的实行。这时,法律的价值体现在行为人对这些规则的遵守。另一种实行是行为后的。法律此时的价值体现在对违反规则之人的惩罚。这就牵涉到一个证明的过程。只有证明行为人确实违反了规定,才允许对他施以法律上的责任。而这一点正是那个乘客须知很难做到的。设想我们对那个司机基于上述事实提出不付车费。他一定会反问我们“你说我朝外吐痰,没用礼貌用语……你有证据伐?”,若碰上一个脾气不好的还会加上一句“少跟我来这一套,拿钱来!”。是啊,我凭什么说他违反这违反那的呀?至于礼貌用语和音乐根本就没留下什么物理痕记,唯独那口痰还有些价值。要是我们再原路返回找到那口痰做个DNA鉴定什么的,或许还能证明司机确实违反了规则。但且不说这样的成本会很高,即使真的这样做,是否能找到那口痰也并非肯定。所以,结论是我们无法证明司机违反规则。规则在此是无效的。

  难道司机就真的可以不受规则约束了吗?朋友告诉我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出租车公司反映啊。我对此是持怀疑态度的。首先,不管向消费者协会还是出租车公司反映都会面临举证上的尴尬。其次,出租车公司此时并不是一个中立的裁决者,一旦查实司机确有上述违规行为,其声誉一定会受到影响。我相信每一个理性的经营者都会胳膊朝里拐。肯定有人问,自己定的规则都不遵守,那还去定它干嘛?其实这正是商人的经营策略啊!他们把规则当广告使呢(当然这只是我的主观猜测)!

  综上得出的结论是,由于规则的内在缺陷,很难在事后切实维护乘客的利益。那么规则在事前能否对司机的行为构成一定约束呢?如果命题成立,这个规则还是有效率的,因为仍然保障了乘客的利益。我们在此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假设有司机A和乘客B 。A按照规则行为需花费一定成本,因为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一些习惯,如果开空调还意味着更多的汽油钱,总的记作成本X。而A收到的车费Y可看作他的收益。A遵守规则其净收益为Y-X,反之为Y。按照理性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般规律,A一定会选择不遵守规则,这是他的最优选择。B的行为是在A行为的基础上发生的。既然A无论如何都会不遵守规则,B只能选择付钱。因为,一旦B选择拒绝就意味着辩论、举报等时间和精力上的额外支出。因此,付钱并保持沉默是B的最优选择。以上分析也确实和我们在现实中的行为相吻合。总之,先有法再有法治,至于这法还请立法者们多用心。

  沈诚

  04.2

  一则乘客须知引发的思考

范文3

  </Script> 2000年10月30日 09:46 文正邦

  内容提要

  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通过对我国主要部门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劳动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以及"一国两法"理论)的成就和矛盾运动的崭新概括和深入分析,特别是对其中的新观点、新理论、新学说、新流派、新方法、新体系的探究,并跟踪考察其未来发展趋向,力求科学、准确、全面地总结我国法学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探寻其客观规律,着重揭示跨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的未来走向,展望其发展的远景。

  序 言

  张友渔

  中国法学应当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一书在这方面作出了可贵的努力和探索。

  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都会有更大的发展,在这世纪交替的时期,国际国内形势都给我们提出了更加重大的历史任务,要求我们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而努力奋斗,中国法学也理应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来科学地总结法学发展的经验教训,揭示法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展望它的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无疑是法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光荣任务。《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通过对我国十几门有重大影响的法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发展道路的论述,力求深入系统地来回答这一重大课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法学这一宏伟目标而积极思索。尽管这种努力不一定能完全达到上述目的,其中的见解和论断也不一定都十分准确,但毕竟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作出了很有益的开拓性工作。

  有鉴于此,特撰数言,是为序。

  前 言

  本书作者是由一批在各门法学中有所造诣、且思想敏锐的中青年学者组成。作者们在写作过程中均经过了潜心研究和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可谓是其心血的结晶。但由于我们是处在这样一个飞速变化的时代,以致要紧紧追随信息的"爆炸"和知识海洋的奔腾扩展,即使殚精竭虑也很难做到,加上水平所限,疏漏之处恐在所难免,因此恳切希望法学界前辈和同仁们热情批评教正,我们当视此为对自己的最大爱护。

  本书由文正邦主编。作者们的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导论:文正邦;法理学:文正邦、程燎原、吴家如;法史学:耘耕、王人博;宪法学:文正邦、付子堂、田培炎;行政法学:杨海坤;民法学:赵万一;婚姻法学:曹诗权;经济法学:石慧荣;刑法学:姚辉、李永昇;劳动法学:杨显光、顾雪飞;民事诉讼法学:张卫平;刑事诉讼法学:龙宗智;行政诉讼法学:王棋国;国际法学:佟小鄂;"一国两法"理论:文正邦。

  全书由文正邦设计、组织、统稿。同时,耘耕对其中数门法学,陈里程对国际法学,于安、姚辉对行政法学,佟小鄂对"一国两法"理论,赵万一对婚姻法学,王人博、刘霞对宪法学,鲁天文对导论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由韩德云将本书目录翻译成英文。盛时动、王斌也作了文字性工作。在此,对这些同志都一并表示感谢。

  《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

范文4

  祖国,我们,

  在您的胸怀中生存了五千年,

  骨子里便有了不变的中华魂。

  祖国,我们,

  在您的肩上成长了五千年,

  性情中刻下了不变的“勤奋”。

  当新世纪的钟声敲响,

  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您的身上。

  我们的双肩将托负起您明天的希望;

  我们的双手将创造出您未来的辉煌。

  祖国,我们定将令您

  永远屹立在 —— 世界的东方!

  国旗

  升起来了,升起来了,升到万众瞩目的高度。

  虽然没有惊涛骇浪,但有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在起伏,有一种雷霆万钧的力量在激荡。

  升起来了,万物在这个高度里陶醉!

  多么鲜红的高度,尊严从这里独领神州风骚,太阳就在灿烂里陪伴……

  多么有力的凝聚,自信从五角星的光芒中笑傲风景,万物就在激情中生长,自信愈发坚强起来……

  多么豪迈的情怀,期待从这种浪漫中孕育美好,龙的传人在伫立守望,期待愈发坚韧起来……

  升起来了,升起来了,升起世人惊叹的目光。

  这鲜艳的五星红旗哟,猎猎飘扬着半个世纪的辉煌,展示着神州风采!

  面对国旗,山,站起来;水,活起来;天,阔起来!

  面对国旗,每个生命都庄严起来、神圣起来,沿着国旗下的路向前延伸。

  飘扬的国旗啊,您是我昼夜难眠的情感……

范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下午好!

  我叫***,我今天参加竞聘的是负责院经营管理、人事等工作的副院长岗位。首先,非常感谢党委给予我这个展示自己、参与竞聘的机会。 我将客观地说明我自己的应聘能力与优势,及我的主要工作思路。并将心悦诚服的接受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的选择。

  我63年10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市, 84年7月毕业于**大学,同年8月分配到**。先后在****工作。现任院长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并分工主管经营管理部、人事部、物资部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我得到了各级领导、师傅和同志们的亲切关怀和帮助,在大家的殷切期望下,一直勤勤恳恳,不断进取,在思想和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使我今天充满信心的走上了这个竞聘的讲台。为此,我也借今天这个机会,向所有给予我关心、帮助和支持的领导、师傅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于我今天竞聘的岗位,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经过认真思考,我觉得多年来的工作磨砺,使我具备了承担这项重任的条件。

  一、具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从事管理工作的经验

  在***的工作经历,使我了解了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深刻体会应如何为他们打造平台,创造条件,这个体会为我从事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一直是我工作追求的主要目标。

  进入机关以后,在企管科、经营管理部工作期间,通过组织负责内部经营管理、整章建制、岗位责任制检查、国家计量认证等工作,积累了大量管理工作经验。特别是97年,通过组织完成院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使我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我更好的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99年到院长办公室后,正赶上全院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期,院里的激励机制建设、学科人才培养工程、课题制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都走在了**的前列,这期间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协助领导在方案的制定、文件的起草和经验的总结等方面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文秘部落 可以说,从93年起我参与了院各项重大改革和管理工作,使我全面了解了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了解和掌握了全院重要管理环节及其流程,特别是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有着更深层次的思考和认识。

  二、具备应有的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近年来,院职代会、党代会、工作会、表彰会及先进典型推出、经验总结等重大文字材料的起草,使我的综合能力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并得以不断提高,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与鼓励。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使我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了发挥和锻炼,近年来,院重大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均取得了良好的成功,在组织协调中没有发生不应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了政令的准确传达及基层信息客观真实的反馈, 保证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具有先进的管理思想和观念

  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先进的管理思想和观念至关重要。多年来,我一直注重管理知识的学习,注重自己思想观念更新,建立了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管理思想和行为观念,这就是:一是学会自我管理,树立了反思的观念,通过反思,认识自己的差距,确立更准确的思想方法;二是学会系统管理,树立了分析的观念,通过分析理清各种问题的根源,找出解决的办法;三是学会文化管理,树立了合作的观念,通过合作实现最高的效率和效能;四是学会变化管理,树立了行动的观念,通过行动改变不合理的现实、实现既定的目标。

  这些思想观念的确立,使我在工作中,学会了如何正确看待自己和别人,学会了系统的思考和分析问题,学会了如何与同事们结成良好的团队,学会了既扎扎实实又快捷高效的做好工作。

  此外,多年来,我一直以正直坦诚作为我做人的基准,以扎实勤奋作为我工作的准则,这使我养成了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上述是我参与竞聘的优势条件,但与此同时,反思自己,在个人修养、工作风格、与人沟通等方面,自己还有许多不足,自己的综合知识、理论水平,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我相信,有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予以改善。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一名普通知识分子逐步走上管理干部岗位,我深深的懂得,一份权力,更是一份责任。我深知员工利益高于一切这一道理。如果有幸得到大家认可,无论在思想上、还是行动上,我都要以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将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带领我们的团队,致力于打造“三个平台”,全心全意地为员工服务,回报大家对我的信任。一是要通过绩效考核办法的完善,建立好管理沟通机制,为各级管理干部打造一个证明自己、展示自己、全面施展管理才能的平台,使管理工作变得没有不好,只有更好。二是要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广大科技人员搭桥铺路,打造职业生涯和技术发展平台,使科技人员的技术发展路线变得更明晰、更宽广、更令人向往。三是要深入理解生产操作和后勤服务岗位员工的发展需求,打造一个让他们提高技能、舒心工作的平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心和理解。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我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一名普通科技人员的本色,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依靠群众,发扬民主,顾全大局,谦虚谨慎,脚踏实地,自觉接受大家的监督。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20年来,***培养教育了我,为了回报***,为了***更美好的明天。今天,我又以一颗充满理想、期待为员工服务的心,站在大家面前,真心的希望为研究院的发展、为全院员工的利益、为百年油田建设付出更多的力量,如果大家支持我、选择我,我一定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努力为大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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