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原登记的如企业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董事长、总经理、经营期限、增减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转让、企业类别、合并、分立等发生了变化时,要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种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呈交的申请变更登记事由的文书材料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由封面和正文两部份组成。
(1)封面。由文号、编号、标题、组建单位、组建负责人姓名、申请日期组成。
(2)正文。属于表格式,由两个表格组成。 1)申请开业登记事项,包括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从业人数、注册资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期限、企业主要设备和主要服务设施、分支机构简况等内容。 2)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填写申请开业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两类内容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变更的文件;
(3)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
(4)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设立该企业的文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是记载企业基本情况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事项的文书,是企业的基本档案材料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该企业法人设立的文件;
(3)企业法人组织章程;
(4)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的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