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欢乐单调而易逝,但如果一群人因为同样的理由同时释放发自内心的欢乐,这种欢乐将被无限制地放大,给一个理由,让一群人为这个理由而激动,为一次相聚而额手称庆,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圣诞,给了我们一个契机,一个可以相互渲染、一起宣泄,让欢乐的铀元素向心运动,相互碰撞,为湘泉而欢呼!
一、晚会主题:
嘉年华的英文单词是“carnival”,“carnival”这个概念源于威尼斯,翻译过来就是“狂欢节”的意思。“人生百年难忘湘泉”。通过圣诞节晚会,营造一种团结向上,青春健康,气氛活泼,推崇湘泉特色。
二、创意阐述
这是一次新老朋友的交流晚会。“圣诞晚会”作为一种极具亲和力的交流方式,在各大酒店普遍推广,为使我酒店的圣诞晚会更具湘泉特色。因此,有以下设想:
第一乐章欢乐
本章以8名舞蹈演员在轻松欢乐的《铃儿响叮当》乐曲中翩翩起舞拉开整场晚会的序幕。用电光花制成“雪花”图案,以“湘泉欢乐嘉年华”7个大字组成字幕烟花,点明晚会的主题,拉开了第一乐章的帷幕。以组合烟花烘托出圣诞节的多姿多彩;又以狂潮烟花衬映出节日人们的欢乐心情。视野开阔,层次分明,恰似雪花飘舞,又似万马奔腾。
第二乐章喜庆
本章通过主持人的指挥棒将刚刚出炉的新歌与飘散在记忆中的老歌巧妙地编织在一起,时而热辣,时而怀旧;用不同方式诠释同一首歌,让同一首歌也变得生动起来;时而让你随着热力四射的劲舞兴奋到极点,时而又在阳春白雪般的探戈鼓点沉醉于许多年前的西班牙宫庭,……歌声、笑声、欢呼声分别在不同高度和跨度开苞定格,加上荧光棒交相衬托,使整场晚会在五彩缤纷,高潮迭起,可谓是红梅朵朵,银蝶飞舞、流星闪烁,演绎出湘泉丰富多采的都市风光,使人寓情于景,喜庆万分。
第三乐章参与
本章通过每一位入场者的号码,在晚会中间穿插几个互动性节目,抽到号的
与会者上台与歌手、主持人亲密接触或来表演。如“模仿秀”模仿最像的有奖。既有浓妆淡抹之情调,又有雷霆万钧之气势。在期待和守侯中,将晚会推向高潮,令人目不暇结,回味无穷。
三、场景布置(略)
四、晚会流程
1、湘泉大酒店领导致欢迎辞
2、音乐《铃儿响叮当》中主持人开场。
3、歌舞节目
4、游戏、模仿秀
5、杂技
6、游戏、抽奖
7、相声、小品
8、歌舞节目
9、“幸福拍手歌”中结束晚会
五、节目单(暂定)
1、领导致欢迎辞
2、大型歌舞《铃儿响叮当》
亮点:渲染晚会主题
演唱:全体演员
3、男声独唱《暗香》(伴舞)
《唯一》
《从头再来》
演唱:刘达(etv经视《绝对男人》入围选手)
4、女声独唱《痴狂》(伴舞)
《奴里》
《青藏高原》
演唱:杨青(湖南省优秀青年歌手)
5、互动环节游戏、嘉宾表演
6、歌曲《戏曲联唱》
《玫瑰香》(伴舞)
《什锦菜》
演唱:陈戎(湖南省优秀青年歌手、国家二级演员)
7、歌曲《失忆恋爱备忘录》(伴舞)
《她一定很爱你》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演唱:詹添(湖南省优秀青年歌手)
8、女子民乐组合《经典民乐联奏》
《阿拉木罕》
《胜利.维多利亚的笑容》
表演:湖南省第一支女子民乐队
9、相声口技
表演:赵学智张伟(某著名相声演员)
10、互动环节——超级模仿秀
1
1、经典老歌《枉凝眉》
《某的金山上》
演唱:吕琦(著名反串演员)
1
2、独舞《飞天舞》
表演:吕琦(著名反串演员集歌舞、演唱于一体)
1
3、杂技《敦煌柔术》
《晃管》
表演:福建省杂技团
1
4、组合《中国功夫》
《精忠报国》
《粉墨人生》
亮点:融技巧、演唱于一体
演唱:风云兄弟
1
5、互动环节——抽奖、赠送礼品
1
6、开心脱口秀
表演:何晶晶(湖南著名笑星)
注:或选择李清德、周卫星
1
7、异国风情舞蹈
表演:俄罗斯舞蹈队
1
8、主持人致辞,宣布晚会结束,全体演员谢幕
六、执行程序(略)
七、费用
1、主持出场费
xx娱乐频道著名主持
xxxx省话剧团青年演员
2、演员出场费
3、乐队4人
4、舞蹈队8人
5、音响师灯光师各1人
6、策划执行费
总费用
八、宣传策略
1、总体方略
匠心独运湘泉的文化品牌,以圣诞为契机,挖掘出星城最具本土精萃的歌厅文化,以及老百姓情怀所致,构造欢乐嘉年华的专场晚会,形成企业架构扩张力,提升企业的关注度和亲和力。
2、宣传口号
人生百年难忘湘泉
送份情谊给大家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欢乐嘉年华
3、媒介宣传(略)
长沙是座古城,但其千古的湖湘文化却一直以一种开化的姿态面对着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湘泉以飞翔为梦想,依托圣诞这个特殊的欢乐嘉年华的专场晚会欲展翅高飞。
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确保职工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省、市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今年的送温暖活动。12月23日省总工会下发了《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省总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方案》,将组成11个调研组,分别由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分赴全省17个市和部分省产业、大企业走访慰问、调研情况;近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送温暖活动安排专题会议,研究两节期间群众生产生活问题,随即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做好走访送温暖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由市级领导带队,分市直和县区对困难群体中的代表进行走访慰问。为做好省市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现就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确定自2010年元旦开始,到1月底结束。主要是协助安排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市总工会将统一组织力量,抽调市总机关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家庭访贫问苦,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五送”活动,具体帮助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各级领导在走访慰问活动中重点了解的内容如下:
1、倾听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体察职工情绪,准确了解特困职工的生活状况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调查了解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各地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井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调查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4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打算、措施等。
5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劳模先进人物和军转干部家庭,广泛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l、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职工;
2、因大病、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
3、企业中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军转干部及单亲女职工。
三、组织形式
省总工会领导来临沂走访时,除听取市总工会汇报外,还要听取走访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家庭所在县区工会汇报(每户1000元慰问金),了解特困职工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要求,检查指导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安排和开展情况。
市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分组走访慰问的形式和对象,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其中,工会负责困难企业中特困户的名单确定和走访安排。各县区工会要分别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并从每个特困企业中确定两户走访对象,即每县区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四户特困职工家庭上报。
各县区对于省、市领导走访外的各自掌握的特困职工户,要认真落实市总送温暖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送温暖活动,并认真做好送温暖总结和统计工作。省以上困难劳动模范的走访慰问,市总工会根据全总、省总工会要求正在制定方案,将安排专门资金走访。县区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县区优先纳入送温暖对象中自行安排走访;市直单位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统筹兼顾。
四、时间安排
省总工会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从2010年元旦开始,到2010年1月底结束。届时,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
市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的时间是1月6日至10日。
各县区总工会要将确定走访的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户名单及其简要情况于4日下午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工作部。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工会要把关心职工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抓紧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省、市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要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走访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体现工会组织的特色,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企业、关爱特困职工、扶危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3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廉洁俭朴,轻车简从,食宿从简,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为切实做好全县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 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苗族自治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及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 自治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颜正福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晓冬、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江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供销联社、教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市政局、交通局、经贸委、卫生局、环保局、质监局、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文广新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燃放办),由黄晓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江任常务副主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冉景昌任副主任,县公安局、安监局、供销联社、工商局、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府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 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县公安部门: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县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供销部门: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质监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部门: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宣传部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消防部门: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部门: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武警中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协助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部位的巡逻、看护。
县林业、文物、民政、电力、运管、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保护单位、敬老院、输变电设施、车站、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布点、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管理,做好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 年县城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总量控制在50个以内,由县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 年2月11日前报送县安监部门审批。
2.销售许可证发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采取“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于 年2月10日前完成销售网点销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对县城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费。
3.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 年春节期间允许在我县限制燃放区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升空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类、小礼花类等共8大类。限制燃放区严禁销售和燃放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以及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烟花。严禁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
在我县农村常年燃放区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B、C、D级烟花爆竹产品,其产品规格、药量、引燃时间以及包装标志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燃放区严禁销售、燃放A级各类别烟花爆竹产品,特别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礼花弹。
(二)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1.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县的边界要道、服务区及进入县城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我县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特别是县公安、交通执法等部门,要严格检查进入我县或县城的货车、面包车、卡车等,重点检查来自周边省市等外地的运输车辆,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渠道。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县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县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县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县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各乡镇人民政府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对《条例》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村庄、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品及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酒后燃放、违规燃放行为。县教委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所学校对中小学生开展一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课,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春节期间留酉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
3.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要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等。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道的形式,加强燃放安全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在车站、码头及街头播放宣传短片及网络宣传等向市民宣传教育安全燃放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四)划定禁限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年2月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完成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和向社会公布工作。 年2月1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县安监部门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五)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
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 年2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消防力量,配备简单灭火器材,积极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掌握灭火知识,在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县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危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订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重点时段,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县卫生局要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辖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行政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燃放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 年2月13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公室。
为全面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目标
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11月6日—2016年2月22日)
1. 各乡(镇)要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地点、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向社会进行通告,方便群众办理;
2. 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并监督其按照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地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3.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 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xx 联系电话:xx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全区人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完善文化惠民服务机制,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巩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传承我区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目的,丰富和活跃全区城乡群众节日期间的精神生活,营造与时俱进、昂扬向上、开拓进取、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传达区委、区政府对广大市民的亲切关怀,鼓舞广大市民共同为建设美好xx添砖加瓦。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区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期间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在市、区广播电视、报纸、政府信息网站、局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
一是突出专题宣传。在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栏目进行专题宣传,强化新闻报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展现我区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的文化系列惠民活动全景。
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及时性特点,以xx区政府门户网、区文广新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及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网站为主,开设专栏,通过图片、消息等形式,进行全面报道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精准发布信息,扩大我区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分工安排
(一)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在xx区政府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等网站、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工作。
(二)公共文化事业股:负责全区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及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等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三)区图书馆、区文化馆:负责在各自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自承担的系列文化惠民活动。
(四)区电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xx区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期间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安排表》制作成电影格式在映前播放,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自身承担的放映工作任务。
(五)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在各自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自承担的系列文化惠民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属下各单位,各综合文化站要把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精心策划,通力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交流,沟通信息。各股室、属下各单位,各综合文化站要认真总结提炼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内对外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各区、市市政管理部门,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在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委安委会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各区市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双七条”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各项目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完善安全保卫,突出管理重点
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在建及停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施工区域的封闭围挡和进出人员管控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内。
(一)停工项目。应组织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含留守人员情况,施工用电切断情况,现场防护情况等,重点检查农民工住宿、取暖、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二)在建项目。要盯紧施工关键环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排查彻底、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整顿。
三、做好信访稳定,确保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以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聚集上访为目标,围绕影响当前和春节、“两会”期间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集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欠薪欠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完善应急,加强值守
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提高项目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并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加强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五、严格复工把关,扎实做好复工管理
节后项目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验收方案,重点内容应涉及人员到岗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冬季施工防风、防冻、防滑措施落实情况、低影响建设情况等。发现参建单位擅自组织施工的,严肃查处。
xx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7年1月x日
为加强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x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号)和《xx市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x安发〔2017〕x号)等法规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安全燃放、依法监管”的原则,以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和预防空气污染为目标,按照“统一部署、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社会监督、限点销售”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及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早部署,严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准入关口,全方位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因过度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
(三)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必须培训持证上岗经营。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2017年11月20日前)。制定我市2018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选址。各乡(镇)(2018年1月10日前)根据本地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选址规划工作(xx镇除外)。
(三)管理模式。各零售网点作为批发企业的下级经销机构,统一由批发企业配送货物。
(四)人员培训和零售网点许可。各零售网点负责人、销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经营。许可工作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条件进行许可,严禁一证多点。
(五)配送与看护。(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7日)批发企业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配送看护安全管理,严禁超量配送、超量储存。
(六)烟花爆竹销售(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
销售时间: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各临时零售业户只准许此时间段进行销售活动,对销售期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者,将进行严厉打击,并列入下年度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黑名单,2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
(七)烟花爆竹回收入库(2018年3月7日24时前)。批发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此时段安全经营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违规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做到零售网点全撤、产品归库、规范储存。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负有烟花爆竹监管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指挥和领导工作。
(二)明晰部门职责。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大型燃火燃放活动审批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按省政府〔2011〕2号文件要求,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制定全市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加强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监管。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经营条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和非正规渠道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事故。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查处和取缔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封、扣押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
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负责危货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人员资质的认定、审核及相应环节的安全监管。
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占道审批,要以城乡结合部、个体仓买、超市、食杂店、早(夜)市、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依法严查无证经营、移位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业户,规范经营秩序。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指导、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环保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期大气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对大气污染状况进行会商,联合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市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数据和情况。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本区域集中燃放地点,劝导业主到指定地点燃放,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林业、民政、电力、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批发企业与零售网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产品质量,依照经营许可范围对零售网点进行配送。
五、保证措施
(一)强化属地职责。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实名制,建立打非治违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落靠安全管理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组织经常性重点排查,对重点街道、村(屯)、社区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地域、民俗、居民区熟悉等特点,深入排查检查,切实掌握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村(屯)要按照上级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重点对废弃厂(场)房、出租和闲置民房等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作坊、窝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履职尽责。安监、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监管职责和监督指导职责,协调解决临时零售网点选址、行政许可和撤销网点时安全工作,其他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燃放秩序维护、看护等工作。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巡查检查、举报核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违反安全规定或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确保公共安全。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倡导安全文明的燃放行为,引导市民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市安监局举报电话xx,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隐瞒不报以及疏于管理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追根溯源、彻底查清来龙去脉,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管理不善,出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以及因此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