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职工安全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规范和量化职工安全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经矿研究,特制定《某某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矿成立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某某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有关人员组成。(以上人员变动,其岗位职能由继任者履行)
领导小组于每季末前后5日内召开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专题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研究解决下一季度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事项,部署季度工作重点。
办公室于每月的10日前,组织安监部、群工部、企管部、财资部等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矿基层单位上一月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排名、考核和通报。
二、考核形式及流程
考核采取周、月考核两种形式。
(一)周考核及流程
1、每周五由机关部室指定相关人员带着“某某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细则一览表”到包保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打分。
2、机关部室包保人员于周六前将考核结果连同“某某煤矿职工安全宣传教育考核细则一览表”及时反馈给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
3、需要提供的考核内容包括:包保单位安全活动主持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应参加活动人数(指当班出勤人数)、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出勤率、上周缺课人员补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以上内容缺一不可。
4、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根据包保人员反馈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由部室负责人在早调度会上通报。其中某某井由政工部部长在每周一早调度会通报,张小楼井和东城井由两井党政办公室主任在每周二的早调度会上通报。
(二)月考核及流程
月考核由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牵头,安监部、企管部、群工部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分三井进行检查、考核。
1、月考核时间:每月的最后一周。
2、月考核内容: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资料和安全教育效果两方面。基础资料包括安全活动次数、安全活动时间、安全活动主持人、安全活动内容、安全活动点名、安全活动备课簿、安全活动出勤率、缺课人员补课、安全活动记录簿等,安全教育效果包括抽考成绩、“三违”治理、安全事故、生产事故、安全重大隐患、安全教育创新效果等方面。
3、月考核的方式分为:听汇报、查资料、翻记录、打分数、抽查考试等,重点放在通过考试考察职工安全教育取得的实际效果方面。考试分以下五个程序进行:
(1)编发复习题。由政工部、安监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分门别类每月编发20道复习题供基层单位干部职工组织学习,复习题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安全基本知识、“三违”界定范围、煤矿三大规程、相关文件精神等。
(2)编印试卷。由督查小组出题,考试题目全部为复习题内容,考题数量不超过当月复习题数量的50%。为做到温故知新,以前安排下发的复习题或曾经考过的内容可以作为题库根据实际情况重复选择。
(3)确定考试对象。考试对象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技术人员、普通职工。其中单位党支部书记由矿党委书记点将;单位行政负责人由矿长点将;技术人员由矿总工程师点将;普通职工由政工部根据财资部提供的单位职工花名册随机点名。
(4)考试方式。由督查小组安排人员到矿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由答卷人独立完成,或者采取问答的形式现场进行打分。
(5)阅卷。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独立阅卷,并按照单位和得分高低对考试成绩进行统一汇总。
4、排定名次。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在三井分别评出各三个得分靠前和靠后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矿领导审核。
5、部门通报。企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在矿企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6、考核兑现。奖励及包保人员补贴费用从矿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由政工部做账,经财资部审批后发放,罚款由企管部统一执行。
7、总结表彰。年终矿根据月度名次排序评出职工安全教育优胜单位,予以综合性表彰奖励。
四、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部门
周考核由各包保部室组织实施;月考核由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由政工部、群工部、生产部组织;复习题编发、试卷编印、阅卷和汇总成绩由安监部负责;各类材料提供由对口部门(单位)负责,其中考试成绩由安监部提供、“三违”治理情况、安全事故、重大隐患由安监部提供;生产事故由生产部提供,创新项目由基层单位提供;考核结果提交由安全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考核通报由企管部负责。
(二)奖罚细则
1、机关部室包保人员实行月度补贴,每包保一家基层单位给予每人每月50元补助。
2、机关部室包保人员与包保单位实行捆绑考核,即凡月度内被矿通报嘉奖的单位,其包保人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否则每人每月罚款100元。
3、检查、考核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搞打击报复和打人情分,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一年内出现三次按一般“三违”程序处理。
4、凡迟交报表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不交报表的每次罚责任人50元,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迟交报表论处。
5、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提供安全活动汇总情况(两井每周一前派专人到办公室拿该井的安全活动情况汇总表。凡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通报不及时或无法通报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部室负责人未按时通报的,每次罚责任人30元。
6、凡在考试中成绩不及格者由单位进行补课,安监部组织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参加培训班学习。同时单位一次出现不及格率30%(含)以上给予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
7、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教育中存在的其它问题,严格按庞矿发[~]9号文件精神要求进行考核。
8、对三井月度排名靠前的三家单位,按照得分高低分别奖励XX元、1000元、800元;对排名靠后的三家单位,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凡连续三个月排名处于后三位的,对单位集体罚款3000元,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
要在提高职工安全教育效果上做好做足文章,开动脑筋,想方设法,与贯彻落实《某某煤矿本质安全宣传教育大纲》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切实为安全生产服好务。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自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各类基础性工作,主动配合矿组织的检查、考核,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
(二)政工部门要适时举办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年初都要制定具体的计划,排出活动时间、进度、内容和所要达到的效果,做到全年有总目标、季度有主题、月度有高潮、每周有活动、每天有任务。同时各包保部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职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收集整理反馈信息,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推动我矿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本实施细则自~年10月1日起执行,凡以往文件、规定与本细则相冲突的,一律以本考核细则为准,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双文明建设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 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 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 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 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 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核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2%;70-79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60分的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
二、奖金的考核发放
第十二条 各基层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且收支平衡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核拨基本奖金。若安全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按规定考核发放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的效益奖金与其承包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奖金挂钩发放。
(以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第四章 考核组织与程序
第十五条 考核组织
1、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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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全局事业的发展,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组织开展“双争”目标管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机工委[~]6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党总支成立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xxx xx xxx 。由xx同志任组长。
二、考核内容
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6个方面的工作(共计100分):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好;
(二)活动正常,制度保障好;
(三)围绕中心,服务意识好;
(四)干净干事,工作作风好;
(五)群众信任,党员队伍好;
(六)领导重视,党建环境好。
三、考核办法
(一)党总支负责对各党支部的考核工作,每季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各党支部负责对所辖党小组的考核,并报党总支备案。各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二)对考核内容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较大问题向党总支书记汇报,并已主动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可从轻扣分或不予扣分。考核中对加分项目应提出具体事例,加分部分不计入等级考核分,但可作年终评比先进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各党支部每季度应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打分,并对加分和扣分项目进行说明,在下季度第一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对所辖党小组的本季考核结果书面报党总支组织委员。
(二)党总支组织委员对考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对照考核内容对各支部进行逐项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党总支书记或总支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党总支考核小组在下季度第一月中旬前对各支部考核完毕,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各党支部。
五、考核依据
(一)各党支部、党小组日常工作的各种记录。
(二)局领导反馈的情况。
(三)党总支委员反馈的情况。
(四)考核小组成员检查的情况
(五)机关党工委反馈的情况
(六)其他情况反馈
六、考核等级及公布
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7分以上为优秀,90一96分为合格,86—89分为基本合格,8 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按季在党团活动室及局域网“党团园地”栏目中予以公布。
七、奖惩措施
(一)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支部,对该支部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当季按以下规定予以扣奖:
1、支部书记
扣奖总额=行政考核基数奖金×l.3×[1-支部考核分(不含加分)/90分]×5o%
2、总支书记、副书记
扣奖总额=各支部书记扣奖额之和/支部总数
其中总支书记承担扣奖总额的60%,副书记承担总额的40%。
(二)在每季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每年采取各支部自评、互评和考核组考评、党总支综合评定的方法评选1个先进党支部、2~3个先进党小组。凡当年因党员有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言行、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严重问题、违法违纪受处分、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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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2005年度乡镇综治维稳
考核评分细则
一、制度落实(10分)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彩”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
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各扣1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1.5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0.5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0.5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0.5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0.5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0.5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0.5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0.5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0.5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0.5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0.5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0.5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嫖娼、*等问题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0.5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0.5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五)重点人口管理(3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0.5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0.5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0.5分;民间纠
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0.5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群众评价,委托其他部门到各乡镇调查统计。
六、不按照缴纳综治维稳责任金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分
1.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办法,部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领导部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领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