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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合同范文

  编号:_________

  ┌──┬──────┬────────┬────┬──────┬──────┐

  ││ 全 称│││ 全 称││

  │托 ├──────┼────────┤├──────┼──────┤

  │运 │ 地址、电话││承运人 │ 地址、电话││

  │人 ├──────┼────────┤├──────┼──────┤

  ││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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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定计划号码││ 费用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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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到│换││收货人 │

  │货名│包装│重量(│体积(m3) │运│达│装│运价率(├──┬──────┤

  │││吨) ││港│港│港│元/吨)│全称│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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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

  │事项││

  │和违││

  │约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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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 │ │

  │ │ │

  │ │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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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2.规格:长21 厘米,宽30 厘米。

篇二;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_________日内付款。

  第五条 货物灭损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_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_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六条 检验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乙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 转让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_________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十条 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第十一条 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三;合同范文

  水路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合同范文

  上诉人天津市和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公司)因与长青国际贸易运输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二中保民初第1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和邦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挥戈,长青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涧、梁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长青公司与和邦公司存有货运代理业务关系,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长青公司于XX年12月5日至XX年12月28日为和邦公司代办了11单货物空运出口业务,共计垫付费用人民币152324.79元。和邦公司对上述款项以其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能按期给付长青公司,并于XX年3月25日向长青公司交付《还款书》,确认:根据双方协定,和邦公司应于XX年3月中旬结清空运费用,因和邦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宽限几日付款。并承诺XX年3月31日之前全部还清上述欠款。XX年4月25日和邦公司给长青公司出据一张人民币为152324.79元的支票,由于和邦公司帐户存款余额不足,长青公司未能支取。XX年5月9日长青公司以和邦公司未能按期给付上述欠款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

  另查,在长青公司与和邦公司进行上述货运代理业务中,长青公司以和邦公司未按约定给付其垫付的款项为由,而未给付和邦公司出口货物报关单,和邦公司未能办理出口退税款折合人民币78579.27元。为此,和邦公司以长青公司不交付出口货物报关单,给和邦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反诉。

  原审法院认为,长青公司与和邦公司存有货运代理业务关系,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和邦公司对尚欠长青公司人民币152324.79元写有书面《还款书》,和邦公司理应按书面承诺认真履行,故对长青公司要求和邦公司给付上述款项之请求,应予支持。对于长青公司要求和邦公司应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损失,因和邦公司对长青公司提交的书面《货运代理协议》不予认可,经核查,和邦公司并没有对该《货运代理协议》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签或者盖章确认,故原审法院对长青公司要求和邦公司承担约定违约金之主张不予支持。对于和邦公司的反诉请求,原审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前几次履行的交易习惯,均是和邦公司履行了付款行为后,长青公司将出口退税单交付给和邦公司,对此和邦公司是清楚明知的,本案造成和邦公司逾期不能申报领取退税款的责任主要在于和邦公司未按约定期限给付长青公司垫付的款项,故对和邦公司的反诉请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判决:一、和邦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给付长青公司人民币152324.79元及利息(自XX年5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二、驳回长青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和邦公司的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4556元,保全费1500元,反诉费4469元,由和邦公司负担。

  上诉人和邦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二中保民初第115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2.判令长青公司赔偿和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47963.41元;3。判令长青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其主要理由为:一审判决以当事人双方交易习惯和邦公司履行了付款行为后,长青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给和邦公司,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当事人双方交易习惯是:先交单后付款。当事人双方除本案所涉交易外,仅有两单业务完全履行。该两单业务履行的程序均是长青公司向和邦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而后和邦公司向长青公司支付相应费用。本案中,双方所涉合同性质为委托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长青公司有义务向和邦公司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结果,并交付委托事务处理结果。出口退税单是长青公司完成出口保管委托事务的结果,和邦公司付款义务基于长青公司交单行为产生。二、长青公司应赔偿因其违反交易习惯和法律规定,给和邦公司造成得经济损失。长青公司未向和邦公司交付出口退税单的行为存在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长青公司应当对和邦公司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被上诉人长青公司未进行书面答辩,但在庭审中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依法应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长青公司与和邦公司签订的《货运代理协议》,系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系有效合同。长青公司在履行货运代理行为后,和邦公司应按约向长青公司支付相关的费用。双方虽然对支付运费与交付出口退税单的先后顺序未作明确约定。根据和邦公司向长青公司交付的《还款书》中对付款时间作了确认,并未涉及交付出口退税单的事宜,以及 XX年4月25日和邦公司给长青公司出据一张人民币为152324.79元的支票(虽然由于和邦公司帐户存款余额不足,长青公司未能支取),均说明和邦公司以自己的行为认可了其应先支付尚欠长青公司货运代理费,而无需以长青公司先交付出口退税单为前提条件。现和邦公司要求长青公司赔偿和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47963。41元,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反诉费、保全费按照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69元,由上诉人天津市和邦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水陆联运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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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计划________________号

  经由站名及线名:__________

  货物准于______月____日搬入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________承运

  日期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 )第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指定于_______月______日装车或船

  托运人→起运站港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到达站港→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种

  车号

  标记载重

  整车或零担

  承运船名

  第一转出船名

  第二转出船名

  航 次

  航 次

  航 次

  航 线

  航 线

  航 线

  发站(局) 或

  到站(局) 或

  第一换装地

  港名

  第二换装地

  港名

  第三换装地

  港名

  站名

  站名

  站名

  托运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换装站、港日期戮

  换装站、港期戮

  换装站、港日期戮

  地址电话

  帐号

  承运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地址电话

  帐号

  托运人标记

  货物名称

  包装

  件数

  货物重量的确定

  计费重量

  费率记载

  托运人

  承运人

  铁路

  水路

  铁路

  水路

  公斤

  公斤

  公斤

  公斤

  运价

  费率

  等级

  费率(海)

  等级

  费率(江)

  等级

  费率(河)

  合计件数

  合计重量

  货物分次搬入记载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托运人记载事项

  月

  日

  货名

  件数

  重量

  经办人签章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承运时核收

  运 费

  装(卸)费

  换 装 费

  运单提出时间

  年 月 日

  发货人(盖章)

  港 务 费

  托运人记载事项

  合计

  货物变更记载

  受理港站

  电报号

  变更事项

  费用处理

  货物分次交付记载 

  交付时核收

  月

  日

  件数

  重量

  经办人签章

  运 费

  装(卸)费

  处理站港日期戳

  (经办人签章)

  换装费

  港务费

  记载事项

  编制站港

  记录号码

  内容摘要

  合计

  货物于 月 日到达

  货物交付日期

  货物于 月 日卸下

  货物于 月 日通知

  注意事项:1.本运单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或加盖戮记代替,不得使用钢笔填写;

  2.粗线内各西半球由托运人填写。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________局起运港站→托运人运单( )第_________号

  发站或起运港

  托运人名称

  到站或到达港

  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

  种类

  件数

  重量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实际重量

  计费重量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运费

  装(卸)费

  换装费

  港务费

  合计

  承运时核收

  支票号 收款人(盖章) 

  合计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20xx货物运输合同(3) | 返回目录

  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

  │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到达港│ 换装港(地)│收│ 托运量 │ 核定量 │ │

  │ 货名 │ ├───┬───┤货├──┬──┼──┬──┤备 注│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体积│重量│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项│ │ │ │ │││││ │

  └────┴───┴───┴───┴─┴──┴──┴──┴──┴───┘

  提计划单位: 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地 址:电话:

  说明:

  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水路货物运单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

  │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

  │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

  货物于月日

  集中于交接清单号码_____运单号码_____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 │

  │托│ 全 称│ │收│ 全称 │ ││ │

  │ ├────┼─────┤ ├────┼─────┤│ │

  │运│地址电话│ │货│地址电话│ ││ │

  │ ├────┼─────┤ ├────┼─────┤(承运人 │ │

  │人│银行帐号│ │人│银行帐号│ │ 章)│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目 │费│金│

  │号│ │ │ │ │量│(长、 │(吨)│积│ │ │ │ │率│额│

  │ │ │ │ │ │ │宽、高││ │ │ │ ├───┼─┼─┤

  │ │ │ │ │ │吨│) m││m3│ │ │ │运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装船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核算员│ │

  │约││承运日期 ├───┼───┤

  │事││ │复核员│ │

  │项││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年 月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

  │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起运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编号:

  ┌────┬───┬───────┬─┬─────┬─────┬───┐

  ││到达港│ 换装港(地)│收│ 托运量 │ 核定量 │ │

  │ 货名 │ ├───┬───┤货├──┬──┼──┬──┤备 注│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体积│重量│体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约事项│ │ │ │ │││││ │

  └────┴───┴───┴───┴─┴──┴──┴──┴──┴───┘

  提计划单位: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地 址:电话:

  说明:

  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货物于 月日

  集中于: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 船名 │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 收货人 │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第二换装港│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 │(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宽、高││ │ │ │ │ │段│段│段│

  │ │ │ │ │ │吨│) m││m3│ │ │ ├─┼─┼─┼─┤

  ├─┼─┼─┴─┴─┴─┴───┴──┴─┴─┴─┴─┤运│ │ │ │

  │ │ ││费│ │ │ │

  ├─┼─┼──────────────────────┼─┼─┼─┼─┤

  │ │ ││装│ │ │ │

  ├─┼─┼──────────────────────┤船│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约││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项││起运港承运人章│复核员│ │

  └─┴──────────────┴─────────┴───┴───┘

  水路货物运单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

  │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

  │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

  货物于月日

  集中于交接清单号码_____运单号码_____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收货人│

  ├─┬───┴┬──┴──┬─┬┴───┼─────┤│ │

  │托│ 全 称│ │收│ 全称 │ ││ │

  │ ├────┼─────┤ ├────┼─────┤│ │

  │运│地址电话│ │货│地址电话│ ││ │

  │ ├────┼─────┤ ├────┼─────┤(承运人 │ │

  │人│银行帐号│ │人│银行帐号│ │ 章)│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目 │费│金│

  │号│ │ │ │ │量│(长、 │(吨)│积│ │ │ │ │率│额│

  │ │ │ │ │ │ │宽、高││ │ │ │ ├───┼─┼─┤

  │ │ │ │ │ │吨│) m││m3│ │ │ │运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装船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总 计│ │ │

  ├─┬──────────────┤(公章) 月 日 ├───┼─┴─┤

  │特│├─────────┤核算员│ │

  │约││承运日期 ├───┼───┤

  │事││ │复核员│ │

  │项││起运港承运人章│ │ │

  └─┴──────────────┴─────────┴───┴───┘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

  ┌─────────────────┐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

  │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

  │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

  │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货物于 月日

  集中于: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 船名 │ │航次││起运港│ │到达港│ │

  ├──────┼───┼──┼──┼───┴─┬─┼───┴┬────┤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 收货人 │

  ├──────┼───┼──┼──┼─────┼─┤(承运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第二换装港│ │章)││

  ├─┬─┬─┬┴┬─┬┴──┴─┬┴───┬─┼─┼─┬──┴────┤

  │发│ │ │ │ │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 │ │ │ 应收费用│

  │货│货│件│包│价├─┬───┼──┬─┤等│费│金├─┬─┬─┬─┤

  │符│名│数│装│值│重│体积 │重量│体│级│率│额│项│第│第│第│

  │号│ │ │ │ │量│(长、 │(吨)│积│ │ │ │目│一│二│三│

  │ │ │ │ │ │ │宽、高││ │ │ │ │ │段│段│段│

  │ │ │ │ │ │吨│) m││m3│ │ │ ├─┼─┼─┼─┤

  │ │ │ │ │ │ │ ││ │ │ │ │ │ │ │ │

  ├─┼─┼─┴─┴─┴─┴───┴──┴─┴─┴─┴─┤运│ │ │ │

  │ │ ││费│ │ │ │

  ├─┼─┼──────────────────────┼─┼─┼─┼─┤

  │ │ ││装│ │ │ │

  ├─┼─┼──────────────────────┤船│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总│ │ │ │

  ├─┬──────────────┤(公章) 月 日 │计│ │ │ │

  │特│├─────────┼─┴─┼─┴─┤

  │约││承运日期 │核算员│ │

  │事││ ├───┼───┤

  │项││起运港承运人章│复核员│ │

  └─┴──────────────┴─────────┴───┴───┘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20xx货物运输合同(4) | 返回目录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篇五;合同范文

  汽车运输合同模板一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运输合同模板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所需运输的设备为:水库闸门、拦污栅及埋件运输。

  二、 甲方负责装车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负车辆、人员、起吊设备及所运设备的安全责任。

  四、 在可能的情况下,甲方提供介绍信,乙方承担费用,介绍信只能用于金属结构及设备的运输,乙方不得从事其它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五、 运输总价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此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调整。

  六、 运输前一次设备甲方预付贰千元,其余运费待运输全部完成后,30日内结清。

  七、 在规定的结算日未能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按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需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贰千元。

  九、 未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后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模板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 ;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运价:见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义务责任:

  1、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2、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汽车运输合同模板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三、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四、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篇六;合同范文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今天范文网小编将与大家分享:出海货物运输合同相关模板,共2篇。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海货物运输合同模板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 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 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旨在明确海上货物运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格式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参考文本。在具体办理货物承运手续时,各种运输单证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承运人、托运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包装等基本情况;(3)装船港、到达港、中转港名称;(4)运费及其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

  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往往涉及第三国的法律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法律适用及纠纷处理方式等问题。另外,运输单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承运人应当按照单证记载的要求,认真填写,避免因填写不清而导致纠纷。

  出海货物运输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七;合同范文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危害的隐患。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运输安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运输安全合同范文一甲方(委托方):略阳县白水江铁矿

  乙方(承运方):

  为确保吴家山铁矿矿石正常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就矿石运输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吴家山矿山所产矿石,由乙方负责拉运,拉运起止地点为吴家山货场至甲方指定货场。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15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输正常,并根据吴家山货场矿石储存量,及时通知乙方拉运。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的使用正常,根据甲方通知随时拉运货物,

  四、安全责任:因矿山道路陡峭狭窄,为保证乙方人身、道路及车辆运输安全,在拉运矿石过程中,乙方应控制每车拉运矿石数量在国家限载范围之内,不得超载拉运。乙方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汽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每月10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家山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家山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家山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10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略阳县白水江铁矿乙方:

  代理人:签字:

  运输安全合同范文二 甲方: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合同编号: )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五、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

  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

  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

  七、乙方让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且乙方必须将拟雇车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或资格证复印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后保存。

  八、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定期免费提供的安全运输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

  九、乙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罚款。

  1、乙方雇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车辆的;

  2、乙方雇佣的车辆未正常对车辆维护和检测的;

  3、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5、车辆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

  6、未有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的;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十、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

  1、运输车辆不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施工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的。

  十一、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交警、城管、街道、村委等),若乙方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可以视情况提供协助。

  十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六、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运输车辆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佣车辆的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八、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责任期:自双方盖章、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结束日止。

  二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名或捺印: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身份证: 电话: 住址: 日

  运输安全合同范文三甲方:公路运输企业。 乙方:姓名: 姓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住所: 住址: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客运或货运经营合同(以下称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督科室,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带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科室,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200元。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核实,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次300元。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乘务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乘务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营运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如乙方或其雇佣的司乘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次100元,作为对甲方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偿还。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部分罚款。

  1、乙方未经甲方签发拟同意雇佣驾驶意见,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经营合同项下车辆的;

  2、因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对出站(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1年内累计2次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3、1年内累计2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或捺印:

篇八;合同范文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 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核定载重量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发动机号

  车 架 号

  拖架类型

  拖架牌号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 元/(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 车辆所有权

  5.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 驾驶员管理

  8.1 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约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8.2 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费用承担

  9.1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9.2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9.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车辆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 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 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 万元/人;

  (5)盗抢险: 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 万元;

  (7)其它: .

  10.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人身保险

  11.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

  1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11.3 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3.1(5)的约定.

  第十二条 责任分担

  12.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12.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12.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12.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 个月或累计 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 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十条约定义务的.

  14.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

  14.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14.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5.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15.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6.2 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十九条 附则

  19.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四)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无水港的开发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各无水港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引进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负责船公司、货代、客户和无水港的协调沟通。

  1.3负责开发提还箱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各无水港堆场提还箱点业务的发展。

  2、乙方职责:

  2.1乙方为甲方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

  2.2派专人负责集卡的调度,并根据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2.3负责集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并接受各无水港的现场作业管理。

  二、责任划分:

  1、甲方应合理调配各无水港集装箱的箱主、箱型、堆场存箱量,尽力满足客户在当地的提还箱需求。

  2、甲、乙双方应在卡口对箱体和铅封的完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交接并书面确认。残损的交接记录必须在集卡出门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场。如由于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关,或者产生提前进重、迟到进重费用及滞箱费,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或货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驾驶员在进出堆场时,应遵守无水港的有关规定,非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长期滞留。如乙方驾驶员从事有碍安全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从宁波拖运到无水港的空箱必须为适货箱,如发现残损等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费率与结算方式:

  1、具体费率见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无水港定期和乙方进行账单核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将被视作确认该笔费用。乙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产生的费用打到指定账户。

  3、因市场调整而造成协议价变动的,双方需通知对方予以确认,如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仍需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为对方提供服务1个月。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收款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1、本协议在甲方送达终止的书面通知90天后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再从宁波运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场的箱子仍按约定的协议规定操作,直到这些箱子全部处理完毕。

  3、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准私自将业务进行出售、转让、承包。如果发现,此协议立即失效,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六、本协议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 月1 日,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五)

  甲方(委托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委托人是指委托受托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受托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的,并与委托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作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货人是指委托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运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并进行集装箱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提空箱、还空箱、送箱、接箱、装箱、拆箱。委托人保证一年内向受托人至少提供_______ TEU的箱量。

  合作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1、 委托人应当以货物《运输委托书》形式向受托人发出运输指示,委托书上应当注明装拆箱地点,装拆箱时间、联系方法、货名、货重、箱量、运价、代收款及其他特殊要求,并且附送与货物及运输相关的资料。

  2、 受托人在收到货物《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后,应当在___小时内安排运输计划,并将运输计划反馈给委托人。如货运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受托人应当在___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并要求更正。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后___小时内更正。不按要求更正的,受托人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并提交货物《运输委托书》,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资料。

  2、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费率和结算期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3、委托人在受托人执行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协助受托人解决运输和联络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货主和货物资料。

  4、委托人应当保证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与运输单证相符,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要求,在运输危险货物时,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给受托人。

  5、受托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受托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应当在收到委托人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之后,按照约定安排并执行货物运输。

  2、受托人在提箱时应当与箱管人员检查箱体情况,如有污损脱落的情况,应调换集装箱或在设备交接单上批注。在码头提箱时,应与码头箱管人员检查箱体状况,如有污损、破漏等情况,应调换适装箱或在设备交接单上批注。在堆场提箱时,必须仔细检查箱体,以确保集装箱箱况良好(若为重箱,则须确保箱体及铅封完好),若发现箱体、铅封有破损或者出现异常情况下,必须在此箱出场前由堆场相关人员在相关单证中注明箱体残损或铅封异常记录。

  3、在作业过程中,因委托人产生的代垫费用,如滞箱费、堆存费、压车费、过夜费、污箱费、上下车费、修箱费等,受托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4、受托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集装箱或货物送达约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在交接时必须对集装箱或货物进行检验,并由收货人签收。受托人应当认真审核签收单据上的内容的完整性,如发生货损货差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处理。

  5、受托人在完成运输任务之后,应当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委托人,并将取得的相关资料及时交给委托人。

  6、受托人在货主自行装拆箱的情况下,应当对货主的装拆箱作业进行监督和指导。

  7、受托人的自有车队或挂靠车队,如作为与委托人订约的协议车队,必须执行双方订立的运价协议,在没有得到委托人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受托人不得擅自向委托人的收货人直接报价。

  8、受托人在委托人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运费及相关费用时,受托人有权留置委托人交运的集装箱或货物。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划分:

  (一)委托人的责任

  1、因委托人提供的货物《运输委托书》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与货物有关的资料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造成车辆空放等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

  2、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货方在箱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爆炸、腐蚀等事故造成的受托人的损失。

  3、如委托人不能按期或不能足额支付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的,除应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外,另需向受托人支付原应付款项____‰/日的违约金。

  (二)受托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受托人不负赔偿责任。但由受托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货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其他非受托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受托人的免责的情况。

  3、受托人以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受托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受托人应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_______小时后,以_______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受托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受托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受托人未遵守甲乙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6、受托人未履行通知、协助义务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费用结算:

  1、每月_______日之前,受托人应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委托人确认,该清单内容应包括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

  2、委托人应当在收到《费用清单》后_______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或提出异议并书面回传至受托人;对于已确认的《费用清单》,受托人应当在收到确认书后_______工作日内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委托人;对于委托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双方应当在书面异议回传至受托人后 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协商,并重新确定审核方案。

  3、委托人按结算期1个月支付受托人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即每月月底支付上月运费、代垫费用、代收费用。

  第七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效力终止影响。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九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本合同的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仍实际发生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作关系,则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交易结束时止。

  第十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_______副本_______份,甲方执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 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篇九;合同范文

  铁路货物运输是指我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运输合同,有时间的来阅读参考哦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阅读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有关于铁路运输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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