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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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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文

一:合同范文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时间是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元,纳税时间是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费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乙方户主:__(盖章)__年__月__日订

  附件: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

  │承包户姓名│ │人口│ │劳动力 个,其中,全劳力 个,半劳力 个│

  ├─┬─┬─┴───┼─┬┴┬┴────┬─┬─┬─┬─┬───────┤

  │承│ │土地级别 │义│应│ 其 中 │交│交│交│应│ 其中│

  │包│面│ (亩)│务│交│ │售│售│售│上│ │

  │地│积├─┬─┬─┤调│售├─┬─┬─┤棉│油│烤│交├─┬─┬─┬─┤

  │段│ │一│二│三│整│粮│征│购│加│花│料│烟│金│农│公│公│管│

  │名│ │ │ │ │年│ │ │ │价│ │ │ │额│业│积│益│理│

  │称│亩│级│级│级│度│斤│粮│粮│粮│ │ │ │ │税│金│金│费│

  ├─┼─┼─┼─┼─┼─┼─┼─┼─┼─┼─┼─┼─┼─┼─┼─┼─┼─┤

  │ │ │ │ │ │年│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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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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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范文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_号--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蚣追浇赡沙邪?,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二】

  甲方:乙方:

  甲方有出租车一辆,车号为豫A-T,车架号,发动机号,挂靠**市出租车公司,现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出租车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出租车,应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元整,小写:元整。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甲方可另押元

  月后无电子警察等违章,如数退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月租金元整,交纳时间为每月日。每超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元整。乙方超期天不交费用和租金甲方有权收车,押金不退。

  三、费用:乙方负责加油及修车费用。保险费、车船税、审车及其它一切费用和公司费用由方负责。

  四、车况:本车电台,计价器台,备胎只,随车工具套,钥匙套,本车承包前全部零部件齐全、完整,车况良好,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给甲方一辆车况如初的车,自然磨损除外。

  五、赔偿:本车如遇到车祸、碰撞、失窃、盗抢、自然等人为自然灾害损失时,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本车双方估价为元人民币(不含手续),如遇险,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

  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从业人员手续。手续费及从业人员应交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该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维修、保养义务,没有转让、变卖、抵押权。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客运管理处和出租汽车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赃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其他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出租车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九、本车随车带有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2)营运证(3)营业热照

  (4)计价器周检证(5)污染物排放检测证(6)附加费本

  (7)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8)服务监督卡(9)保险单

  (10)加气卡个(11)气瓶使用合格证

  本车实际带有种,合同期满时乙方应齐备、完整地将以上种证件交全甲方。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补办,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十、此出租车承包合同不做收款收据,不做押金凭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十一、出租车承包合同期内方必须购买交强险、乘客险和万商业三责保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查看保险的权利。

  十二、本全责有效期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一式两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信息部对甲乙双方均不了解,对双方不负任何责任,只起提供信息作用。签订合同服务终止。

  十五、出租车承包合同期内,政府补贴归方所有。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

三:合同范文

  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是由企业资产所有者代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租赁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将经营权交给租赁人,通过签订经济合同,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文1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土地的期限:

  (一)甲方将 亩净种植面积土地承包给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承包的土地和土地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土地种植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他用。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月 月 日止。

  三、承包土地经营的用途:种植棉花各种经济作物或粮食。

  四、土地承包形式:

  (一)年内生产资料费用全部自理,在上年 之前交清土地租金,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自理。(包括自己新建任何设施费用自付,与甲方无关)

  (二)上交指标方式:

  年亩上交 元,年累计上交 元。

  (三)房租:按房改办规定,每月没平方米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年11月付清。

  (四)在签定承包土地合同时,乙方应每亩交 元押金,合同期满从租金中扣减,如违约押金不退。每年 月至 月冬灌水放完,否则棉花不准出售。

  五、产品销售:一切产品自销。

  六、水泵处理办法:水泵甲方购买,共同使用,乙方以后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亩数分摊。折旧每年每亩 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发包国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弃耕、破坏性、掠夺性种植行为予以监督并制止;

  4.对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依法追回应交费用;

  5.有权安排乙方种植林带及道路维修工作,树苗由甲方一次性承担, 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随意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承包的土地每年必须种植,否则每年 。

  3.在承包期内,甲方代收水资源费,如上级政策变动,按上级政政策执行。如水不够,乙方自己解决,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包经营土地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期内使用的权利;

  2. 享有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的权利。

  (二)乙方承包经营土地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土地的用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确保土地永续利用。凡造成土地污染、沙化、盐碱化等损坏,并由此造成土地等级下降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承包义务:植树五年内成活率不低于 ,否则自行承担树苗款,五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4.守法、信守合同,不损失周遍团场职工的利益,在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自觉遵守,违反乙方自负责任。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一)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需要变更的,乙方依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进行调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 元计算。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物进行破坏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或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水利设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如荒芜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擅自出租变卖或转让承包土地,不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甲方可宣布买卖和租让的土地无效,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4.乙方擅自解除承包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 元计算。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实际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文2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理顺内部公司与股东的关系,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章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即:将公司所属门市部租赁承包给股东个人经营,试行期一年。双方经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门市部及附属设施(见附表)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月租金 元。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缴清,若逾期一个月不交,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收回门市部,取消当年分红,并从股金中抵扣所欠承租费等措施。

  三、承租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愿续租者,将由甲方收回门市部,发放基本生活费,由甲方另行出租。

  四、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和政策,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自行负责缴纳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安排的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承租的门市部不能自行转租,需转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自行负责所辖门市部内安全、卫生,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若需对门市部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告知甲方知道,并不得影响主体建筑物和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八、在承租期满后,对甲方提供的门市部及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按原值、原数交还,如有损失或损坏,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九、在履行合同中,乙方若违背以上其中一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为了便于年度管理,若需续签下年度合同,双方务必在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以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文3出租方(商铺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 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 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范文

  当前我国餐饮业既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空前的危机,餐饮企业想要长效经营、持久繁荣必须理性思考,那么餐饮合作经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合作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餐饮合作经营合同范文1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xx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xx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作经营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年:从 至 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合作经营合同范文3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三鑫源

  经营场所位于: 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

  法人:毛麑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20xx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范文

  特许经营合同作为特许经营商业模式中关键性的法律文本,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唯一的纽带,对双方法律关系的维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特许经营争议解决的重要依据。特许经营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

  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二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范文2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 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 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

  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范文3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饰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铺为中心半径 公里,商场专柜除外),独家特许经销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授权许可

  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独家经营甲方品牌系列服饰,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经营的范围内不得另行设立经销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经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许可权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资形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开设专卖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独立经营。

  3、许可权不包括:制造、批发、邮购、寄卖及任何形式的直销、传销或推销等许可权范围外的权利。

  第二条 合同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履行本合同书之保证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证金为成立的必需条件。

  第三条 供货价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只能在双方约定的市场区域内销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种价格方式供货

  A,供货折率为甲方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起供货(特价类货品及辅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货价供货给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种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经营性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必须保证店铺开业,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使用专卖店的名称。

  2、乙方经销点选址在 市 街 号,营业面积为 平方米。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均属违约行为。

  3、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经销点,甲方不予承认,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4、乙方经销点内只能专卖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与商品有关的配饰品。乙方从甲方所进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售其它区域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品牌的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须维护甲方品牌的商誉。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商誉的行为,对甲方品牌商誉的宣传须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专卖区域内,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转向(如资产重组),需向甲方申报并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店铺装修要求及货架款返还

  1、店铺确定后,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国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平面图,甲方负责店铺形象,装修图纸等设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规定进行店铺装修。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确认后先支付货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为乙方安排配置的货架、模特、灯具,许可经销名称的招牌字样(以下简称“家私用品”)有关项目、型号、数量等由甲方决定。 乙方负责家私用品的运输,安装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翻新和增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地作整体或局部的装修、翻修,需经甲方审批后按设计图纸严格实施。

  4、货架款返还:

  A,甲方所提供货架的货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还,第一次返还30%、第二次返还30%、第三次返还40%:第一次返还在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第二次在满二年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第三次在满三年后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

  B,乙方在甲方审批确定的重点拓展区域的地级市开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按照加盟政策规定装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分两年两次各返还50%货架款,未经批准的地级市,县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C,上述返还均为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甲方把款项打进乙方在甲方公司开设的帐户中,并用作冲抵当季货款。

  第四条 关于商标及商品

  1、乙方发现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调查取证,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储、经销,隐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场拓展

  1、乙方如开新店甲方应给予支持及跟进拓展。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场供货,开发任何形式的专卖店或批发网点均属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条 货品订购

  1、甲方以铺货形式向乙方店铺提供产品,为保证专卖店的品种齐全之形象。所配货品基数及品种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报补货。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订货会订货,乙方必须在订货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订货金额的20%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乙方所订货物之数量。乙方所支付的订金在该批订货最后一批货品发货时转作货款支付。

  第二条 货品运输

  1、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运抵乙方销售市场,原则上要求乙方亲临甲方提货。如乙方不能亲临提货,乙方可指定相关的货运单位并授权甲方人员办理托运手续,但甲方人员不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发货数量以甲方的出库单及指定的物流公司开具的托运单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核查,并亲自或授权其他人在托运单上签收确认,否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退换货方式:

  A、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B、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C、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

  不论是由甲方配给乙方专卖店的货品基数或者是乙方自订之货品,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

  第四条 货品包装

  乙方从甲方购置的货品,每件服饰均免费配送塑料外包装袋。

  第五条 价格及促销管理

  1、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进行售卖甲方货品,不可以自行上浮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因销售情况所需对甲方货品进行打折处理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及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公司进行统一的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陈列要求对店铺进行布置,并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对甲方相关意见反馈表进行认真填写回传。

  3、乙方店铺自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执行,相关陈列宣传品必须是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

  第六章 培训支授

  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选派有关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受训期间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指导有关物流管理、卖场陈列、信息及财务管理等。

  2、甲方人员在乙方店铺工作,乙方须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条 报表制度

  1、为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货品进销存信息情况,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报告销售报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如乙方不及时提供相应报表,甲方则取消对乙方的各项优惠待遇,甚至终止合同;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财务核对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收到甲方核对报表之日起三天内传真至甲方财务部。

  第二条 商业信息

  乙方不得随意泄露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库存资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传真、图片、电子邮件、宣传资料及培训手册等,否则属违约行为。

  第八章 广告事宜

  1、甲方在媒体上自行设计、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手册,数量由甲方确定。如乙方有超额部分需求,则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销点所在市场状况,由甲方负责设计,发布的广告或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策划及实施的活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2、甲方的各类传真、图片、通知、信函及电子邮件、宣传及培训手册,各类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3、甲方的生产、销售网络。

  4、甲方未推向市场的服装款式、促销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够给甲方带来利益的信息、数据及其他载体。

  6、上述内容在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传阅或复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国家司法机关。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续约,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未按时提出续约申请,甲方有权决定将乙方所在地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自动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未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二条 违约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九章约定的行为,即视为严重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铺消失,而未能在三个月内重新开设经甲方确认的店铺的;

  (2) 乙方的股权转让、兼并、分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欺骗甲方或对甲方实施不正当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三条 终止程序

  1、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同,终止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属违约,另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将双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件、手册、规章、通知、由甲方免费提供的一切陈列用品和美术用品以及其它企业识别系统等相关企业资料归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户内外广告招牌、店铺形象标志等拆除,并将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的所有货架、收银台、模特道具以及经销名称的招牌等陈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义务后,甲方将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的货款及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签订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双方在此之前签署的其它协议合同,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作废,以本合同所列条款为准。

  第十四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及权限。

  第二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向乙方做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合同范文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供水特许经营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供水特许经营合同范本一第一章 总则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按附件《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规模为_____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国省市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_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_____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_____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_____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_____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_____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_____日后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_____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_____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_____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_____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_____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_____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_____万立方米/日。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_____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_____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_____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_____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_____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______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财务报表;

  (4)重大事故报告;

  (5)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_____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对直径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_____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0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0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0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0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0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费

  第一百0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0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0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______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供水工程设施;

  (3)本协议项下权利;

  (4)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______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个______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______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一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二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八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日,并且

  (2)如在紧接着的______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______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______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二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略)

  附件二、《工程进度》(略)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略)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略)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略)

  附件七、《保险》(略)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略)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略)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公章)

  供水特许经营合同范本二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签订如下协议:(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____(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名词解释: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4.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5.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6.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7.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8.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9.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10.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11.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1)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2)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3)按附件《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____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名称为,规模为_________立方米/日。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国省市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_________。

  第十八条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按附件《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_________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____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___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____工作日后)。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在完工检查之后_________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_________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完工检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____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_________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____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_________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_________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_________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_________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2)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3)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4)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5)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6)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3)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5)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6)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_________立方米/日。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_________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_________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_________月和___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财务报表;

  4.重大事故报告;

  5.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对直径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零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零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零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零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第一百零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零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第八章

  收费第一百零七条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第一百零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零九条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除下述

  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供水工程设施;

  3.本协议项下权利;

  4.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_________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

  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___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_________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_________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件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___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并且

  2.如在紧接着的_________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之后不少于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_________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_________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_________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___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保险》所述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知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件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七:合同范文

  超市是一种普遍实行连锁经营方式的零售业态。将连锁超市引入农产品流通,使我国消费者购买频率最高的商品,在超级市场中得以实现。对于超市经营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超市经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超市经营合同范文1资产所有方(甲方): ; 资产经营方(乙方):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甲方对设立在濉溪县五沟镇的两家超市(苏果店、鸿腾店)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聘乙方为两家超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合同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进行资产盘存,办理交接手续。乙方保证资产保值不受损。(合同附件二:五沟镇苏果超市、鸿腾超市资产盘存表)

  二、经营期间,实现年度目标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现利润目标一: 万元;

  三、保证超市治安和消防安全。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为五沟镇苏果超市和鸿腾超市的第一责任人,行使经理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1.对超市员工的任免权(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调整权,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员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保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超市闲置的营业面积。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超市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7.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合法的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符合国家和甲方利益和政策控制的要求。

  8.管好、用好、保护好超市的全部财产,保证全部财产的安全。 9.乙方经营期间的全部经营项目收入必须入账,不能挪作它用。

  10.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乙方承担债务责任。

  11.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甲方委托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对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所给予的工资底薪分配和年度分红。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 薪酬 、经营目标保证金

  一、本合同期间,甲方从五沟镇苏果、鸿腾两家超市经营成本中支付乙方月薪 五千 元的60%,计 三千 元。余剩40% 的 弍千 元作为经营目标保证金。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一,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未完成部分用乙方抵押的经营目标保证金抵扣,多退少补。乙方不参加利润分红。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二,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二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三,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三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第五章 考核标准

  一、 超市所有经营收入项目全部入账,报甲方备查并接受甲方核查。

  二、 超市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甲方发现一笔错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三、不得克扣或瞒报员工工资,发现一笔假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四、保障超市消防安全经营,建立健全消防、防损等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各类违章作业,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每月五日前,甲方派员对上月份进行盘存稽核账务,并进行消防安全和物品防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物品受损严重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六、乙方经营期间,甲方考核乙方经营绩效的商品毛利率 %,连续三月低于该标准,甲方向乙方提出经营警示。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无正当理由,双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五个月未完成目标的,扣发目标保证金,和当月底薪的60%工资,同时解除本合同。

  三、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需要对资产进行盘存。方可办理本终止合同书手续。

  四、本合同期满,由双方对超市资产进行盘存,办理清算手续。

  第七章 附则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二、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权归属资产所有权方(甲方)。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将由原告方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诉裁决。

  五、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经营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校园商店的规范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甲方将学校商店交由乙方实行连锁超市经营模式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校园连锁超市指: 颍上县夏桥中心校 经营面积: 60 ㎡ 经营地点: 校园内 。

  二、经营期为: 20xx 年 9 月 25 日 至 20xx 年 6 月 30 日。

  三、管理费、电费及支付方式

  1、经营期内每年按每生20元捐资学校作为杂项开支,每年按学生数结算,中心校本部教师每年每人一桶5升食用油。当年9月10日前付清。

  2、经营期内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用计费方式: 按实际用表度数收取 。

  四、经营范围: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合格的食品、饮料、生活用品、文体用品、

  小礼品、图书报刊、玩具等。

  五、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1、在乙方经营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否则,应相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不得重复设置同一类的经营项目及品种,包括甲方食堂、家属区、学生公寓内,必须禁止销售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商品项目。

  3、甲方应加强管理工作,不得在非节假日期间敞开大门,让有限的购买力流失。

  4、甲方有对校园商店的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监督管理的权利。

  5、甲方在乙方的债、权、责、利方面不负任何责任。

  6、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其经营所需的相关证件的办理,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乙方自行建设;经营场地服从学校规划建设需要;因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续签,乙方所建的房屋拆除或捐赠给学校。

  六、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按期上缴管理费,不得逾期,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2、乙方不得经营“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过期食品以及毫无卫生保障条件的手工作坊加工的食品,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乙方不能向学生销售烟酒。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按市场行情,不得高于超市一般价格,不得强卖,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不得在经营中随意丢撒商品包装及废物而影响校容整洁,负责校园商店及门口卫生,设置相应的垃圾桶。

  5、乙方不经校方批准不准到教学楼及教学区域内销售商品,如有发生,甲方可停水停电勒令乙方交纳罚款1000元/次,直到停止经营。

  6、从业人员不得有在校园大声喧哗和吵闹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校园商店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负责。

  7、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健康证,暂住证及计划生育证等证件。

  8、乙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种政策的执行由乙方负责。

  9、乙方经营的食品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一切的工商、税务、卫生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确保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乙方对自己的一切活动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经营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因甲乙双方的业务需求,甲方将自己的所属利安超市与乙方达成联营,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利安超市所有权为甲方,利安超市所有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经营。

  二、编号:

  二、联营期限:自年月年日止。

  二、联营方式:五五分成。乙方在联营合同期内,利安超市所有的营业额的净利润由甲乙双方平分,甲乙双方各拥有50%,每月30日为结算日,甲乙双方先核对账目,账目无误后乙方支付甲方当月的利润。

  三、在联营期间因利安超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期满,乙方保证甲方设备完好的情况下,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利安超市设备的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联营合同届满,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十五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约。否则,本合约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六、乙方的营业场地由甲方明确规定,乙方不得擅自扩大,不得在甲方规定的营业场地以外堆放任何货物,不能影响消防等公共设施、场地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甲方超市正常运营。

  七、乙方必须按利安规定时间上下班,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撤离,不得迟到、早退、擅自停业(由于甲方的原因除外)。

  八、发生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按时对账,支付甲方当月利润,超过2天的。

  2、乙方在经营利安超市期间擅自停业超过2天的。

  3、乙方没有征得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4、乙方在经营利安超市期间制造并销售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违法行为的。

  5、乙方的服务态度影响利安超市形象的,经甲方催告纠正的七天营业日届满期后,乙方仍未改善,甲方有权终止合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九、甲方将利安所有设备以书面清单形式附本合同背后,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届满,双方交接以书面清单为准。

  十、本联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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