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品名、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品名: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元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装卸及运费等责任由卖方负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货到经清点数量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______%,即人民币元,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即人民币,余款______%验收合格一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卖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提供相应证明;产品如若涉及进口,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的相关进口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符合买方编号为〈企〉2006003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设备,卖方负责到货后设备调试工作和一年免费保修,一年后实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卖方承诺合同所订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并向买方提供以下服务:
1) 升级软件。
2) 书面提供包含明确保证升级所解决问题的《升级说明》。
3) 书面提供符合买方网络情况的,通过买方认可《升级操作方案》。
4) 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操作所需要使用的设备、软件。
3.由于买方人为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但卖方负责有偿维修服务。凡属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卖方接受买方退货要求。
4.卖方提供保修期后的设备维修服务,维修费五折另加收取部件的成本价格。
5.卖方人员接到买方报修后48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期内,设备需返厂维修,卖方须立即免费提供同等规格与数量的设备;保修期外,设备返厂维修超过10天的,卖方也须立即提供相同档次的机器给买方暂代用。
6.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7.卖方需提供技术支持;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8.卖方免费提供安装简易壁挂件、螺丝等辅材。
第七条 包装所供设备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空运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设备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检验
1.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买方须开箱清点设备并提供验收数量给卖方,如超过一周买方未提出异议,则视同买方对该批设备的数量没有异议。
2.买方收到设备后,若发现设备有缺件或损坏时,买方应做好详细记录,供双方备核查,并由卖方负责(买方协助)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
第九条 索赔
1.同一设备使用______个月内出现故障超过______次(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除外)由卖方负责举证设备是否故障。
2.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出现以上情况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1)同意买方退货;
2)按照设备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设备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4.由于卖方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买方需向第三方进行赔偿,则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 延期和罚款
1.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额不得超过设备总值的______%。罚金率每______天按______%计算。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______天,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2.如买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买方同意支付延期付款罚款,卖方应同意延期付款,罚款额不得超过货款总值的______%。罚金率每______天按______%计算。如果买方付款延期超过合同规定期______天,卖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买方仍须向卖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一条 仲裁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其它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2.卖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
3.卖方同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延迟交货超过
天,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作为买方的供应商资格,并将采购转向另一位供应商。
4.卖方需提供设备的3C认证证书,若无法提供,卖方需承担由于没有3C认证证书引发问题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条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
2.技术规范;
3.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条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
以上是购销合同范本,希望你能喜欢。
买方 (甲方)
卖方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购物明细
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中的红酒总类和数量,按时按地供货给甲方: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瓶)
金额(元)
拉文山谷干红葡萄酒
64.00
1200
76800
法国宝怡干红(AOC)
78.00
600
46800
美诗丽致梅多克珍藏波尔干红葡萄酒
185.00
400
74000
圣·克鲁兹干红
85.00
750
63750
飞跃酒庄(特级)
680.00
100
68000
合计
329350
折后价
329000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因乙方所提供的洋酒中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时间及地址,于20xx年1月10日由汽车将货物运至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号6楼12号。经甲方签字验收后双方签订《货物确认单》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运输途中由乙方负责货物安全及运输费用,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除不可抗力外,如地震、水灾、风暴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现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元)作为首付款;待到乙方发货前一日(即20xx年1月9日),甲方需按乙方要求,一次性将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00)打入乙方帐户XXX银行XXXXXXXXXXXXXX;剩余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并且验收合格以现金方式支付。
买方 (甲方)
卖方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购物明细
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中的红酒总类和数量,按时按地供货给甲方: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瓶)
金额(元)
拉文山谷干红葡萄酒
64.00
1200
76800
法国宝怡干红(AOC)
78.00
600
46800
美诗丽致梅多克珍藏波尔干红葡萄酒
185.00
400
74000
圣·克鲁兹干红
85.00
750
63750
飞跃酒庄(特级)
680.00
100
68000
合计
329350
折后价
329000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因乙方所提供的洋酒中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时间及地址,于20xx年1月10日由汽车将货物运至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号6楼12号。经甲方签字验收后双方签订《货物确认单》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运输途中由乙方负责货物安全及运输费用,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除不可抗力外,如地震、水灾、风暴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现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元)作为首付款;待到乙方发货前一日(即20xx年1月9日),甲方需按乙方要求,一次性将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00)打入乙方帐户XXX银行XXXXXXXXXXXXXX;剩余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并且验收合格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 1 %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甲方定金,若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 2 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观江 ”项目的 门窗五金配件 产品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产品名称: 铝塑门窗五金配件
2、生产厂家: 洪铭
3、生产地: 哈尔滨 品牌: 洪铭
4、规格型号:
5、数量:暂定为 10 万套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供货数量。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意味所有“ 观江 ”项目的全部 门窗五金配件 产品由乙方供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另行向其他供应方采购该产品。
6、合同单价:
该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税费等乙方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该单价在一次性包死,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订购门窗五金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如下表:
7、供货时间:每批货物的供货期为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门窗五金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位于哈尔滨市 江北 区甲方指定的 门窗厂 内,具体交货地点由甲方在货到后届时指定。如因需要,乙方应送至甲方另行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三、 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
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四、 包装要求
由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须保证该包装达到运输及防潮湿等仓储要求,不会损坏货物质量,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验收标准:每批货到场都需附带本批货的质量检测报告,如检测报告与封样的检测报告有较大不同,甲方可以拒绝收货。
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2.1甲方在产品抽验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有权拒绝收货,甲方拒绝收货的,乙方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已收货的乙方亦应当负责运出甲方场地并承担费用,逾期运出的,乙方承担保管费用,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乙方自负)。货物交付甲方后,如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付异议部分的货款。
2.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质量保证
1、乙方交付每批货物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交全部货物及附配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使用说明、安装须知、质量标准证书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如因此而造成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即使甲方接货的,也并免除乙方提交上述文件的义务,且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日期。
2、乙方须对交付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在交付甲方或投入使用后,凡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系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生产且为全新的尚未投入使用的产品,产品交付甲方后,凡发现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或其它情况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如该产品未投入使用,乙方均须无条件的为甲方退货,如产品已投入使用,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部分产品总价款的20%的违约赔偿金,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保修
1、乙方须对产品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贰 年,自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观江”项目门窗工程竣工并交付甲方业主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尽快配合甲方指定门窗厂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并保证在到场后 48 小时内修复,如乙方逾期或拒绝配合,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协助,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甲方有权自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2、乙方确认以下地址及电话为其有效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乙方联系地址: 哈尔滨道外区开源二道街16-1号 乙方联系人: 张洪铭 24小时维修电话: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货部分货款日 1% 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等或产品质量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不同意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重新更换或退货,如甲方要求重新更换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进行更换,如拒绝、逾期更换或更换一次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该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如乙方拒绝退货,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4、甲方有权从保修金和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罢工、战争、天灾、交战状态、侵略、外敌、叛乱*、内战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抗拒的灾变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需方(甲方):__________(公章)
供方(乙方):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
【篇一】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供需当事人之间为购销农副产品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将农副产品作为商品出售的一方,称为供方;接受农副产品的一方,称为需方。农副产品的范围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水果、药材、肉、禽、蛋、鱼等农、林、牧、副、渔各种产品。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原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采购商:
供应商: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化工原料采购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所购买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采购商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价格调整方案,如价格调整不能达成一致,采购商有权终止本合同。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原辅材料执行 标准,另外根据采购商要求,并须符合以下指标规定: ,本合同项下原辅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产品由采购商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2.2、供应商在向采购商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有供应商产品合格出厂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
2.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采购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采购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2.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甚至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采购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3.检验
3.1产品到达采购商后,由采购商负责对到货数量进行清点和产品外包装(外观)进行验收。
3.2本条之检验只是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的检验,根据此等检验结果所做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采购商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商仍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4.交货
4.1交货时间: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履约过程中,采购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时间。
4.2交货数量: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5.包装
5.1具体的包装要求为: ,供应商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泄漏等。
5.2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包装质量问题影响采购商的使用的,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3 供应商未按要求包装的,采购商有权予以拒收。
5.4包装物不回收,供应商需要回收包装物的,应当另行约定回收方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6.1 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2 交货地点为采购商工厂内。
7.货款支付
7.1货款支付时间:
7.2质量保证金:每批货款总额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最后一批货到货后 个月)满后支付。
8.误期及缺陷
8.1未按订单时间要求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 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影响生产的,采购商有权撤销订单并从第三方采购,供应商除应赔偿采购商向第三方采购时超过本合同价格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照前述规定向采购商支付违约金。。
8.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采购商检验,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商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因此造成采购商损失的应予赔偿。
9.供应商资质
9.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商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将其复印件留采购商处备查。
92如采购商发现供应商未报、错报、虚报相关资质,则采购商有权取消、终止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所有相关的损失;如采购商同意接受部分产品或服务,则采购商应只就其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向供应商付款,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原订购单的价格为基础计算,但供应商须承担对由此可能给采购商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0.供应商的附随义务
10.1供应商应按采购商的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
10.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并按其设计要求得到使用。
10.3上述服务被认为供应商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总价中。
11.保密条款
11.1采购商提供供应商的技术标准、实验数据、图纸等资料和文件只能用于为采购商生产其指定的产品之用,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采购商。如供应商逾期未归还采购商文件和资料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则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的所有相关损失。
11.2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12.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13.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商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4.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购商: 供应商: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传真: 传真:
买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卖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一)品 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 量:
第二条 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交 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第五条 包 装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运 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第八条 验收与安装
(一)验 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 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 装
1.卖方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货物(产品)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货物(产品)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调试成功,双方代表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3.货物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货物的最后验收;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货物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证
(一)将合同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买方应在一个月之内无息付清;
(二)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货物停用时,则质保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如有必要更换货物,则对新货物重新计算质保期;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保金将不再返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 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 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买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均尽其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
(一)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购销的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必须在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无偿为买方培养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其 他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卖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经销乙方“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的价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市场价格(元/盒)供货价格(元/盒)数量(盒)金额(元)备注(大)大盒____盒/件 (中)中盒____盒/件 (小)小盒____盒/件 合计:
二、鉴于甲方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业务资格和销售保健食品的经验和能力,并且自愿申请接受乙方委托授权,成为“__________”在________的总经销。
三、本合同期限________个月,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优先续签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优先享有合同规定的“________”产品区域经销专营权利。
2.甲方有义务在本经销区域内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网络,开展产品经销活动。
3.甲方有义务如实客观地作好产品宣传、推广,并配合乙方进行打假工作。
4.乙方依款到发货为原则,且有义务按时供货,并为乙方产品上市提供合法的必备文件。
5.乙方承担普通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费用,若有其它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经营有监督、咨询权。
7.乙方发现甲方有跨地区销售情况,则取消甲方的独家代理权。
8.甲方收货时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若封条不完整时,请拒收或请货运处出示收货详情单,寄回乙方确认核查(注:签字盖章有效)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均属有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修订。
六、备注
1.乙方以零售价的________折作为供货价,甲方首批进货额不低于________万元,月进货额不低于________万元;
2.乙方保证甲方为甲方市场的独家代理,如甲方在市场发现有非甲方市场产品销售,则由乙方负责将此产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