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往前走,同样是热爱与敬业》。
有古代全才美誉的亚里士多德说:“教育的根是苦涩的,但其果实是香甜的。”把爱献给教育的人不仅有付出,也有回报。当老师们看到桃李满天下,用心血培育的学生成为社会栋梁时,他们付出的爱就得到了回报,他们就会欣慰地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这就是爱的教育的真谛。
XX年全国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的主题是“爱的教育”。霍懋征老师从教六十年深刻感悟到:“没有爱就没有教育。”黄静华老师“用心去爱每一位学生”,林崇德老师指出“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他们都是把爱献给教育的人,他们用自己平凡的工作铸就了闪光的师魂,是我们学习的光辉榜样。
师爱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参加工作已经有8个年头了,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一些让我感伤的画面:离开幼儿园的时候,孩子们哭着跟在我身后喊:“石妈妈,不要走哇!不要走!”教了两年的学生暗中得知我要离开的消息,在我最后一天走进教室上课时,他们一个个都眼含热泪,欲言又止。看到这情景,我的心里一阵酸楚,未语泪先流;他们也呜咽出声。还有××同学的奶奶和妈妈,每次见到我都会说:“石老师,你可不要调走哇!你要是能把我们家涵涵教到六年级毕业就好啦!”很遗憾,很遗憾我没有做到。当××学校开学第一天我接待新生报到时,有的家长一进门就认出了我,热情地说:“石老师,你来了?!你还记得我吗?我家大孩子就是你教过的呀!现在小的也来读书了,是你当老师太好了,我放心!”尽管我总会因为曾经放弃那些我爱的和爱我的孩子而感到伤心自责,但一想到我在另一个地方又把爱浇灌到其他花朵上,培养他们好好成长,那份伤痛似乎又可以减轻些。无论别人怎么评说,在我的心里,学生对我的依恋、家长对我的信任始终是对我工作的最高奖励。盘老师22年不离开大瑶山,她说:“乡村教师要有大山一样的情怀。”我被深深触动的同时就以这句话来时刻激励自己:培养大山一样的情怀,当好一名乡村教师!
唐太宗说魏征是他的一面镜子,让他看清了自己的是与不是。我把师德标兵作为自己的镜子,告诉自己要知荣知辱、爱岗敬业。
记得拉萨某中学的一位师德标兵说过:“西藏可以缺少氧气,但不能缺少精神。”什么是“不能缺少”的“精神”呢?我认为它应该是一种执着追求、奋发进取的敬业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榜样的力量总是无穷大,时刻鞭策着我要牢记责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刚进武塘学校的时候,因为教师宿舍还未完工,老师们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回自己的家。也恰恰是在那时候,我正在要求自己努力学做一个敬业的人。所以每天放学后,我会等到全部学生都离校、检查教学楼的门窗是否都关好才锁门离开。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会特别愉快,因为我又一次超越了自己。要知道,在这以前我可是根本就不会想到要去做这些的。之后的一天傍晚,当我工作完准备离校时,正在门口施工的民工突然问我:“哎!你是这个学校的校长吧?怎么别人都走了,总是你一个人走最后呀?”我笑着对他们说:“我不是校长,但我有责任让学生全部离校清查完毕以后再回家。”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我也不会坚持去做这些事。我慢慢地体验到什么是“敬业”了。这是我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而且感觉那么好。那段时间我经常表扬自己说:“你看到了,其实你也可以做到的。只要有心,坚持去做,就可以做的很好哇!”
人在成功的时候容易意气风发,而我要选择的是锐意进取。因为有锐气就有了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有锐气,就能成为意志消沉、挫折失败的克星;更重要的,我认为锐气就是一种执着追求、奋发进取的敬业精神。人一旦缺少锐气,就会在职不尽责,安心不尽心,工作应付、作风飘浮,成绩平平。都说青年教师是师德建设的主体,也是高尚师德的传承者。那么,我们就应当摒弃那种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庸庸碌碌的状态,树立“事业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在教师岗位上干出一番成绩,成就一番事业,造福一方学生。
屈原在《离骚》中写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前行的道路上,心怀热爱与敬业,我思想、我行动、我坚持!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判例法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施行。具体方式是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建立“范例”或“法律原则”,在将来出现类似的案件就可以用同样的原则加以处理,这种通过判决建立起来的“范例”即是“判例”。由于判例可以作为将来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所以判例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判例法即可定义为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判例的遵循、分析、归纳和解释[1],从中归纳和抽象出来的能成为解决某类案件的法律规范。
英国在世界判例法国家中可谓鼻祖。1066年法国北部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加速了英国的封建化进程,形成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对英国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最大的成果即是促成了普通法这一判例法系统和作为其补充的衡平法的成型。
威廉征服英国后,保留了盎格鲁撒克逊人原有的习惯法。后来,为了克服这种习惯法过于分散的毛病,加强中央集权,于是设立了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派出巡回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巡回法官在各地审判案件时除遵循王室法令外,主要依据当地的习惯法,只要这些习惯法与王室和贵族的利益不相冲突即可作为判案的依据。巡回法官的审判实践过程即是对各地的习惯法进行调查、选择、剖析和加工的过程。当巡回法官回到伦敦聚会时,通过情况交流和磋商,彼此承认对方的判决可以作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在全国推行。这样通过长期的审判实践,以判例的形式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习惯法逐步统一起来。大约公元13世纪就形成了在全英国适用的习惯法即普通法。由于普通法的诉讼程式较刻板僵化,不适合审判实践的客观需求,于是就产生了对普通法起补充作用的具有英国特色的衡平法。公元14世纪时专门设立了衡平法院。中世纪,英国产生和发展了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但仅居于次要地位。进入现代后,英国成文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上升而判例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下降。尽管成文法比重日趋上升,但英国法仍然基本上是判例型的。因为一方面判例法仍然占据着英国法的某些领域,法官仍可通过判例来发展法;另一方面,英国的法官和法学家仍保有很深的传统观念,认为成文法再多,只有通过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运用和解释后,才能真正进入英国法的体系。甚至法官宁愿引用经过其他法官适用制定法的判例,而不愿直接引用条文法。[2]
从以上可以看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一、判例法是英国法律的主要渊源。英国法律主要由判例法构成,成文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只起到对判例法的补充、解释的作用。虽然成文法的比重在不断上升,但英国法如没有判例法就不成体系;而没有成文法,则其体系依然可以独立存在。二、遵循先例原则。遵循先例是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判例法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即是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具体表现为: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同一法院的判决对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遵循先例原则保证着英国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自中国法产生时起就一直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出现了郑国子产铸刑鼎,邓析编竹刑。秦统一全国后更是全面采用成文法主义的法家理论。以后朝代的更迭并没有改变秦所建立的法律体制,中国从此走上了成文法化国家的道路。
中国虽然自始采用成文法,但在成文法施行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抛弃判例。相反,从商周时期开始,就明确认可判例的法律效力,并在实践活动中加以应用。据史料记载在商代即有比照先例予以处罚的情况,及至春秋战国时代,判例对司法审判活动已经产生了比较积极的影响。进入秦汉时代由于审判组织和诉讼程序的完善,判例法正式出现。秦代出现的廷行事及汉代的春秋决狱和决事比即是这一时期中国判例法实施的主要形式。
自秦汉后,判例法在各朝代的司法实践中均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宋代出现的对审判有指导意义的判例编纂成集的立法活动——编例。如《熙宁法寺断例》、《元符刑名断例》等案例汇编即是。进入南宋后,判例的地位急剧上升,编例活动频繁,先后形成了《绍兴刑名疑难断例》、《乾道新编特旨断例》、《开禧刑名断例》等,编例成为南宋的判例法。孝宗时甚至出现“法令虽具,然吏一切以例从事,法当然而无例,则事皆泥而不行”及贪官污吏“隐例以坏法,贿赂既行,乃为具例”等怪现象。宋代还出现了一种与判例性质相似的法律形式即“批状指挥”。在一定条件下,下级官署可以引用“以降指挥”办理类似公事,以前案例作为后案的样板,前案就是判例。南宋秦桧时达到“续降指挥无虑数千,抵牾难以考据”的程度。孝宗时,经整理筛选的指挥正式被编入《乾道赦令格式》于乾道八年颁布,与赦令并立。当代,我国十分重视成文法的立法工作,从1949年建国至今颁行了大量的成文法,对我国司法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活动更加活跃和频繁。但是进几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型,成文法的施行遇到了大量的问题。
(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使立法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各级法院都曾遇到或将遇到各类新型案件。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根本无法解决,而立法活动或现行法律的修正工作无法即时跟进,造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所适从。最近报载,广西横县地方税务局为了挽救该局的一名职工向全国税务系统发动了捐款。这笔捐款在该职工医治无效死亡之后还有节余,于是围绕这笔剩余捐款就产生了归属问题。我国对此并无法律规定能够适用,因此导致了两级法院审判结果截然相反的尴尬局面。
(二)成文法法条及有关的司法解释有许多模糊不清的概念
我国有些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达无法达到立法本身的意图,而且相当一部分存在歧义,容易使人有许多理解和解释,在审判实践中各级法院的理解也不一致。有些弹性较大的语言越解释越迷糊,诸如正当理由、显失公平等等,这尤其需要判例来为它作注解。
(三)成文法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和漏洞
成文法在立法时除了对现有的违法犯罪现象作出解释和确立惩罚规则外,还要对许多未来可能发生和出现的犯罪活动和犯罪现象作出预测。但是立法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对未来犯罪的预测也不可能是全面的。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成文法上的空白和漏洞逐渐暴露,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空子却无法用法律手段予以惩处。
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实施有着相当成功的经验,我国施行判例法同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因此,汲取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发展判例法,克服现行成文法的缺陷,前景是十分广阔的,其意义也十分深远。
首先,判例法在我国的发展有十分良好的机遇。判例法在我国法制史上有着很深的渊源。虽然判例法是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的法律渊源,但是现今英美法系国家也在加强成文法的立法工作;普遍适用成文法的大陆法系国家也在尝试创制判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正在日渐靠拢,逐步融合。这样的世界潮流给我国发展判例法作为成文法的补充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契机。在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更无须陷入姓资姓社的泥潭。第三,案例法与成文法并行有助于弥补成文法中存在的缺陷,同时对后继立法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立法(包括司法解释)具有滞后性,无法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作出预测,立法本身具有的局限性在任何时候都无法克服。随着社会的发展,成文法的漏洞便会暴露,于是便会出现针对这类漏洞的“定向犯罪”。如果单纯依靠成文法,那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类犯罪无法遏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对这类犯罪的权威审判,从中引申出法律原则和判案规则(法官立法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同类案件,那对此类犯罪的制止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样,判例不仅弥补了成文法和司法解释中存在的漏洞,也给后继立法提供了立法参考。
第四,成文法与判例法的并行有助于我国法官的素质的提高。我国由于是严格执行成文法,法院审理案件也是按既定条文行事,审判基本上是用法律条文去套案件。如此,裁判文书往往千篇一律,僵硬呆板,缺乏严谨的逻辑推理和详尽的法理分析[4]。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裁判文书往往像一篇学术论文,充满了严谨的逻辑推理和法理分析,对诉讼双方都能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作用。因为法官们需要从原先的判例中抽象出理论依据和法律原则,这就需要法官有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平庸的法律工作者根本无法胜任法官的职业。
综合以上的分析,判例法在我国与成文法的并行,不仅有助于弥补现行立法上的空白和漏洞,能够随时捕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迅速进行法理分析,抽象出法律原则和规则,指导审判工作,为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对我国法官的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对司法体制的改革也能起到推动作用,而且能够把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明确表达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便于人民大众的理解和遵守,对维持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在我国实行成文法与判例法并行的制度是可行的,作用也是积极的,明显的。
</Script> 据报纸披露,江西省丰城市为了建设所谓的“形象工程”-------新城区而非法征地,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出通知,强迫全市的各单位及全体市民融资1亿元。通知特别要求各单位“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与上述行为类似的更不胜枚举:以“政治任务”的名义去公款追星,修建大而无用的广场,强迫干部群众买房、购物、捐献、集资,强行拆迁……
由特地强调的“政治任务”的话,可以推测,各地的官员将非法征地以及强迫干部群众融资等行为要么真的当作了“政治任务”;要么想当然的以为任何非法的勾当披上了“政治任务”的外衣就显得非常神圣、非常正确、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足以对抗法律。
何谓“政治任务”?我们先分别来看“政治”和“任务”的含义。“政治”指政府、政党、集团或个人在国家事务方面的活动或治理国家施行的措施。“任务”指交派的工作。因此,“政治任务”,简单的讲,是政府、政党、集团或个人为了实现治理国家、实现政党、集团的路线、方针、政策而做的工作。
所以,非法征地以及强迫干部群众融资等上述非法行为不能认为是“政治行为”。各地的官员将“政治任务”当作一个箩筐或遮羞布,以“政治任务”的名义建设政绩工程,以“政治任务”的名义逾越、践踏法律,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退后一万步讲,即使实施上述行为是完成真正的“政治任务”,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而为所欲为。
另外在实际生活当中,我们还经常看到把某一项特别是紧急性或临时性任务称为“政治任务”,比如“防治污染”、“保护文物”、“关心教育”、“房屋拆迁”、“抗洪”、“献血”、“防震抗灾”、“抗击禽流感”、“抗击非典”、“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准确地讲,以上都不是“政治任务”而是法律(此处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赋予政府或公民的职责。“防治污染”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保护文物”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心教育”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房屋拆迁”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抗洪”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献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防震抗灾”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防治禽流感”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抗击非典”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置复员退伍军人”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不过或许是出于“政治任务”至上的考虑,地方或部门领导也可能的确是为实现一个合法、合理的目的,却首先不是考虑如何依法行政,而是运用所谓落实“政治任务”的方式,肆意采取违法的途径来开展工作。自以为目的正确或合法,手段和程序一定也是合法的,认为“政治任务”是抗拒法律的“护身符”。
然而,“政治任务”无论如何不意味着舍弃民主,不意味着可以不遵守法律,也不意味着可以不承担责任而肆意妄为!
民主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制订、落实“政治任务”理应发扬民主而不是压制、取消民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因此,我们若要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行为包括任何“政治行为”都毫无例外,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不得凌驾于其之上,所有违法的行为包括违法的“政治行为”应一律依法予以追究,而不能逍遥法外。
“政治任务”应置于法律之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
我是来自****的一名演讲员,我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七月一,中国人民对这一天情有独钟;而今年的七月一日又使我们格外的动情。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伴随着历史的钟声,我们伟大的党啊,已经走过了80年的光辉历程。忘不了,二万五千里长征,雪山、草地、饥饿、死亡,挡不住红军战士铿锵的步伐;忘不了,血雨腥风的岁月,铁窗、高墙、镣铐、酷刑,挡不住夏明翰们“只要主义真”的正义之声。是什么使他们的意志如此坚强?是什么使他们的生命如此坚定?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无悔追求,才使我们伟大的党从胜利走向胜利;是生生不息的理想、信念!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勇往直前、无私奉献、挥写赤诚。
在我们供水战线上,就有这样一群共产党员,他们鞠躬尽瘁地献身于供水事业,在自己普普通通的工作岗位上,坚守着党的理想信念,实践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井水厂修井班的一名老工人,整天跟井泵打交道,干的活儿又苦又累,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师傅家住郑州东郊。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党的富民春风也吹到了他的家中,近年来,他的家里盖起了小洋楼,银行里有存款,儿女们也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家里生活十分富足。有的同事劝他:你家里条件这么好,该知足了,你和老伴儿的身体也有病,不如退下来陪老伴,享清福。面对他人的好言相劝,他总是笑呵呵地说:“井泵设备的维修是我们修井工的本职,干的就是这一行,苦点累点有啥,每天能让全市百姓吃上甘甜的井水,就是再苦再累这心里也是热乎乎的。”*师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去年4月8日,*师傅正在紧张的33号井抢修现场,突然一个噩耗传来:他老伴心脏病、高血压并发,急需住院治疗!匆匆赶来的女儿对他说:“爸,您给厂里请个假,今天就别干了,赶快陪俺妈去医院吧。”“你看,井上这么忙,我那能说走就走呢?还是你陪你妈去医院吧!”女儿急了:“您咋这样,俺妈的病也不放在心上,您干了这么多年,还只是一个工人,图个啥!”*师傅强忍着眼中的泪水说:“我这辈子能图个啥,我是党员,就得干在前,让全市人民都能吃上、用上甘甜的自来水,就是我最大的心愿呀。”女儿拗不过他,一个人陪妈妈看病去了,而*师傅一直坚持到抢修结束,才匆匆赶到医院。看着病中的老伴他哭了,对老伴,对儿女,对这个家,他有着太多的愧疚,可是,他凭着一个党员的宽阔胸怀和对供水事业的无比眷恋,风风火火一干就是35个年头,他不后悔! ***,工程公司电焊班班长。九三年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供水管网施工一线从事管道安装和电焊工作,曾先后在珠海、九五滩、灵宝二水厂、石佛水厂、柿园水厂、东周水厂等工地参与施工。在本职岗位上,他尽职尽则,钻研业务技术,被人们称为管网施工“排头兵”。在石佛水厂泵房安装时,小赵家里正赶上搬迁。妻子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病了,已两天没有吃饭,让他赶回家看看,他却说“我们现在正处于工艺难度最大的泵房安装阶段,精度要求高,每个环节都不能松懈,工地这么紧张,我哪能离开呢。”妻子连续不断地给他打传呼,可他却忙的再也没有回上一个。后来工程结束了,赵绪中却找不到家门,经打听才知道妻子在万般无奈下自己租了房子,把他们的家搬了过去。当妻子见到小赵时,哭着说:“你这个工作狂,什么都不要了,我病了你不管,家没有了你也不管,你还回来干啥。”小赵就耐心地给妻子解释工程的重要性,讲我们是第一次承建这么大的工程不全力投入怎么行呢?看到又黑又瘦,双眼红肿的丈夫,妻子又一次谅解了他,谁让自己爱上了一个不会家的人呢。做供水人,需要的是奉献,做供水人的妻子,需要的一样是奉献啊。
不回家的何止一个***,奉献的又何止一个***呀。在我们***公司,在我们的供水战线上,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共产党员们,无论是在黄河北滚,水源告急的严冬;还是在在尖岗塌方,泵房危急的初秋;无论是在制水供水的一线,还是在管网抢修的大街小巷,哪里有供水险情,哪里就会有他们的身影。
他们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战斗在自己的岗位上,从没有向党向人民索取点什么、得到点什么,想的只是自己应该作些什么、奉献什么,从没有把自己想成珍珠、想成骏马该当什么,想的只是自己是泥土是纤夫该干什么。
他们,是一颗颗晶莹的水珠,以无私奉献抒写着对大海的无比爱恋。 他们,是一面面昂扬的旗帜,以拳拳丹心抒写着对人民的无限赤诚。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脊梁! 他们也将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
你们好!
在百花盛开的五月,我们又一次迎来了属于我们自己的节日“5,12国际护士节”。今天,当我们团聚在这里的时候,我的内心涌动着一股无言的欣喜,因为我也有幸站在了白医天使的队伍中,成了时刻与生命通行的人了。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转眼间我踏入护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类风湿科是我从象牙塔走向临床工作的第一站。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不管是技术上的还是心理意识上的。类风湿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被人称为“治不好的肿瘤,死不了的癌症”我们每天面对的是始终站在生死边缘的人,是饱受疾病折磨与摧残的人。每当看到他们那一个个痛苦而又无奈的表情,我的内心充满了自责,感到自己是那样的渺小与无能为力。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当时我就想,我虽治不好他们的病,但是我一定要尽心竭力帮助他们减轻痛苦。于是我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静脉穿刺,抽血尽可能的做到一针见血,肌肉注射尽量做到无痛注射,可是当注射器针头刺入肌肉的时候又怎会不疼呢?于是我就开始琢磨,比如进针的手法,转移病人的注意力等等。在主任及护士长的带领下,我们又开始了心理护理,多与病人交流,让他们不再寂寞,不再压抑。
一年的时间过的好快,****年*月**日我又被调到了产房工作。产房是一个危险科室,也是一个技术性科室,工作极富有挑战性。我们面对的是即将要成为母亲的人,我们必须严密观察产程,确保新生儿顺利安全的到来。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因为你手上我的是两个人的生命,容不得半点疏忽。由于分娩的时间无法自行控制,遇上个二胎的,一扭头的时间或许就有可能漏产。说的一点都不夸张,所以经常弄的我们心理很紧张。另外也很危险,因为我们经常接触血液,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感染传染病。尽管我们的工作很脏很累,但是当我们听到新生儿来到世上那第一声有力的啼哭,我们会很欣慰 ,我们的工作是迎接新生命的到来,是拉开人生帷幕的人。
两年的工作体验让我感觉到护士的工作不像别人说的那样伟大,很平凡。但可贵的是,我们都在坚守着这种平凡,都在平凡中默默奉献。马克思说过:如果我们选择最能为人类服务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任何沉重负担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得到的将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自利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亿万人。我们的事业虽然并不能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发挥作用。这句话难道不是很好的映射了我们选择的职业了吗?
在平凡中我们奉献,在奉献中我们更有义务将护理工作提升一个更高的起点。
很早以前,就有人提出了“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这很鲜明的指出了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南丁格尔说过,“护理工作是一门艺术,护士要有一颗同情的心和一双愿意工作的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塑造新形象的护士。转变观念,善于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实践护理模式的转变,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单纯的执行医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应该能动的执行医嘱,将病人看作一个整体的人来进行护理,让病人得到更全面、更整体、更系统化的服务。我们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和爱心帮助他们减轻痛苦,为他们支撑起无力的生命。
医院的搬迁,为我们带来了更大更好的发展前景,我做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护士,我一定会顺应时代护理发展的要求,顺应医院发展的需要,坚持不懈地学习,为我们伟大的护理事业努力奋斗!
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祝我们医院有更加辉煌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