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的主要特点
四川成都精济律师事务所 何宁湘律师
[ 前面的话 ]
人身损害赔偿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长期以来,在立法上、实践上以及理论上始终没有加以很好解决的问题。 本文着重讨论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的正面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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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方法和规则,补充了侵权责任立法的部分空白
1、扩充了《民法通则》第130条的共同侵权责任理论,填补了共同危险行为。
2、违反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创立了补充责任。
3、明确了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为违反法定义务的过错责任,而不具有监护义务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本身只是一个规章,在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本不能适用,而今司法解释对教育机构责任性质作了界定,实质是将有关学生伤害事故进行了规范化,具有直接的审判实践性与可操作性。
4、明确规定了法人或其他组织责任、雇主责任、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义务帮工的损害赔偿责任、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制止侵权的补偿责任等。
5、工伤事故责任。明确了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并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实际上是将工伤排除到一般民事损害赔偿之外,以社会保障系统或未参保企业、单位来承担赔偿,这样作法对劳动者十分有利。另外,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理论与初实践相结合,推动了侵权行为理论研究和发展
1、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民法通则》只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而没有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对于实践中的共同危险行为无法确定侵权责任。司法实践中首先采纳了部分学者的意见,依据共同危险行为规则,解决了审判实际上的具体需要。
2、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的理论:司法解释充分考虑到审判实践的需要,如在家庭装修中,如果一个工人在喷刷屋顶时从木梯上摔下受伤,是房主(定作人)承担责任,还是由装修公司(承揽人)承担责任呢。司法解释接受了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学说和规则,并对定作人指示的范围也作了一些扩充。
3、物件致害责任的理论:对此,理论上长期有不同见解,即是采用普通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属于国家赔偿责任,但在实际审判实践毫不犹豫的采用了前者,也就是让民间赔偿,而不由国家赔偿,这点实质上有失公正。司法解释贯彻了这种观点,这也反映出我国司法解释弱点以及对于审判实务的依赖。
4、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的理论。对于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各国立法上或案例上很早就也成为普通、普遍的规则,而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也进行经过多次理论宣传,但始终没有采用,司法解释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和违反义务时的责任界限进行了界定。
从上可以看出: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具有较强的理论性,这点应在实践中特别加以注意与重视。
三、统一了全国法院对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司法保护的规则和方法
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在前面的《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基础上,将内容不统
一、法律之间的冲突、法律之间不同要求的具体规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集中与综合,基本上统一了,至少对理论上、实践中一致的方面进行划一,使其成为一个统一的、普遍适用的司法解释。
四、对今后完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制定我国民法典起到了尝试与借鉴的作用。
社会公众各界,对于司法解释的“造法”总有意见,从理论上讲,社会对司法解释的这一意见是正确的。而形成这种以司法解释替代法律先行的做法,不在最高人民法院,而在于上层的、政府的需要,以及立法机关最终的态度。就民法典的起草制订而言,到底是先出单行法,还是出法典一步到位,从立法结果来看,不论那种方式,从立法角度上对于要求通过制定法律来实施人身损害赔偿完全是一种奢望。因此还是只能先出台司法解释进行试行与实践检验,我国立法的现状决定了,司法解释负有“趟路”“试反映”的使命,这样就可能为今后制定完善法律提供了借鉴。
对于这一特点,本身是从正面去加以观察的。但事物本质决定了它存在着两面性。一旦司法解释的适用形成了审判实践中广大法官们的习惯或认知成见,就必然存在很大实践惯性,即使是存在问题的解释也完全可能以“实践经验”被吸入法律之中,“当代人的社会实践已经形成或正在萌芽以展的各种非正式制度是更重要的本土资源”,希望立法者们能够充分意识到这一点。
附: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
(一)----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演变过程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
(二)----相关司法解释、法律规范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
(三)----法释[2003]20号司法解释的主要特点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
(三)
</Script> 张智远(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研究生)
在研究“非典”和后“非典”时期的法律问题时,笔者一直在考虑政府在抗击非典时期采取的各种措施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即行政措施的法律依据。尽管大多社会公众对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表现出了高度的理解和服从,但笔者仍对抗击非典过后可能暴露的诸多涉行政法律问题深感忧虑,以防处置不当引发政府行政的诚信危机。下面采用综合宏观论述和具体问题的表现及对策的形式来探讨“非典”和后“非典”法律问题。
一、对该类紧急事件的基本立法问题
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我省相应制定了的《河北省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这两个法的出台,最大的贡献就是创设了行政紧急权制度,从而为抗非典时期的诸多行政措施寻求到了法律依据。行政紧急权力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得不运用的权力;不采取紧急措施,人民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其性质属于行政权的紧急扩张性质,即授权政府在紧急事态下可采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措施、或违反某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因此对其合宪性、正当性、必要性就应严格考察,并制定事后评估和追责机制。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非典时期采取的有些强制隔离措施已经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根据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对紧急行政权的制定应有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为依据,即应由人大常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然后由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或由人大常委会对其授权予国务院。既已创设,就要研究行使行政紧急权力时如何遵循比例性原则、合乎法定程序原则以及权益补救与救济原则等问题。总之要解决行政强制检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乃至强制解剖、强制火化等行政紧急措施存在诸多问题,就要着力分析其中的法律依据问题,防止对已有立法不知运用、不敢运用、不善于运用的情况。
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及对策:
1.关于隔离补偿制度
对于被隔离人员来说,是否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实行不同的补偿制度?
隔离根据不同情况来划分其性质,但不能否认强制隔离所具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属性。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第 24条规定,只有对非典病人、疑似病人才能采取隔离治疗措施。而在这次抗非典实践中,有非常多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疫区回归人员采取了严厉的隔离措施。因此对于在没有法律赋予相关行政紧急权力的情况下,任意增加强制隔离人员的种类和范围因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如果确属造成损害的,应当建立行政补偿制度。可采用政府专项基金或政府投保的方式。
2.关于隔离的法律要件
对非典(SARS)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实行隔离(行政措施)或者强制隔离(行政强制)的法律要件与行政裁量的问题?
对这两类人员的隔离有着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关于行政裁量,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3条给予了授权。但是对其法律要件还不很明确。应当明确的有:非典病人的确诊标准(已颁布);疑似病人的判断标准(已颁布);密切接触者的判断标准(已颁布);疫区的判定标准等。
在防非典实践中,存在着把强制隔离无限扩大化的倾向:阻断交通;禁止出差;从外地回来均须自我隔离(农村中甚至出现对外出返乡人员不区分情况,一律先强行隔离);禁止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居民区等。这些措施无疑使的人人自危,使人们产生了外地都是疫区、陌生人都是传染源的非正常心理,增加了人们的恐慌,这使得许多违法措施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使措施制定者及执行者“因无不同声音而貌似合法”。
在最近出现的因缺乏法律依据的收容导致湖南大学生被殴打致死,其最高的依据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与立法法关于人身强制措施必须由法律规定相违背,这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又一次以行政法规的的形式来确定人身限制的隔离,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部门无限扩大限制的范围、程度,变相剥夺人们的基本自由权利。
3.法律保留制度
限制人身自由与法律保留问题(在抗击非典(SARS)的非常时期,是否应该更多地承认行政裁量?如何理解法律保留原则?)
这一问题的回答具有重要意义。在突发事件中,应更多的承认行政裁量,这次抗击非典出现的好多问题还远未暴露,适用法律保留原则,的确可以从法理上为相当多的不法行政措施寻求到合法的外衣,这也是笔者一再主张相关行政措施违法造成后果适应更多的采用“补偿”,而不是“赔偿”原因。但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强制隔离,不能适用这一原则。因为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宪法性权利,而法律保留原则的效力是低于宪法的。
二、关于紧急事件中的行政执法、处罚问题
在非典时期的采取了大量紧急相关行政执法措施,尽管目前还未出现对抗政府行政措施的情况,但不排除非典过后个别人对行政措施的合法性进行质疑,甚至可能涉及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因为行政权的属性在于法的限定性,即行政执法措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否则,就属于不当执法。因为这一问题的核心仍在于“有法可依”,因此在答疑中仍是分析执法措施的法律依据问题。
具体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对策:
1.对学生处罚问题
在对抗非典(SARS)过程中,学校对不服从隔离或者进出校门规制者予以一定的纪律处罚,是否一定要有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有没有法律依据?如何理解实践中的做法?
应当区分纪录处分的性质,对于开除这一最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必须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其他的纪律处罚,应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可自主决定。如果受开除处罚的学生就该处罚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应当予以准许。但考虑到涉学生问题历来都是敏感问题,建议先由省教育厅进行新闻发布,讲明处罚的依据,如果教育厅不能讲明依据的,就应采取行政措施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系统内纠正。
2.关于追责机制
对于疫情的大面积扩散,是否应该不加区别地一概由有关官员来全面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后相当一段期间内疫情依然未得到控制,是否依然存在责任追究的问题?
在抗非典过程中,人们看到了大量官员因采取的措施不力而被免职,确是属于我党在执政上的一个进步。但是,公众对其评价是建立在“党对腐败干部处置不力”的心理基础上,因此虽深得群众拥护,但在其科学性上确有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涉及两项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即应建立行政措施成效评估制度,建立行政追责机制。布什在美国“911”事件时曾向美国民众承诺:不因恐怖事件而减少人民的自由。我们党的这种只追究“措施不力者”,甚至株连无辜者的“只要出现非典,不问事由,一律就地免职”的极端做法,完全抛弃了行政措施的成效评估。现在我们应当评估:到底我们采取的许多限制民众自由的措施是否必要;如必要,是否有更好的替代办法;如不必要,措施制定者、仿效者应当承担何中行政责任。
三、对行政管理类立法问题
根据非典时期采取的行政措施的性质来看,包含有行政管理权的紧急创设和变更问题。管理权和执法权不同,可以由政府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创设,其更多的属于行政指导的性质。比如非典引发的财政问题;大中小学改变教学方式问题;特定行业税收减免问题;对环境的卫生防疫管理问题;紧急行政管理权的扩张问题;行政信息披露问题;行政管理紧急权程序问题;特定行业安全管理问题。 虽可自主创设,但仍应当考虑创设管理权与既定法的冲突界限。
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减免、行政补助等。在非典时期,卫生部先后发布了《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推荐治疗方案》、《公共场所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指导原则》,教育部也发出了《关于作好高校离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建议》等指导性文件。 一方面,行政机关的指导意见是经过认真研究的,有些还吸收了专家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另一方面,政府把指导性意见告诉群众,例如把预防非典的有效的、无效的、不肯定效果的预防方式公之于众,群众是否采用可以由自己判断,自己选择,不把政府的主张强加于群众,但对公民的行为具有导向作用。这种行政指导方式的适当运用对防治工作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直接带来威胁,并造成集体性恐慌。宪法和行政法要求政府有所作为。但行政权不宜涉及国民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状况。行政指导的使用便成为必然。 域外的经验(此次SARS事件中有关国家运用行政指导的状况)也是如此。 此次SARS事件中我国对行政指导方式有助成性行政指导:介绍相关事例;政府大量使用此种行为方式,反映政府对自身义务的重视;此一方式应该法定化以做到及时、有效; 诱导性行政指导:介绍相关事例;政府没有充分使用此种行为方式,反映政府尚未重视行政管理的艺术;此一方式有利于调动民众积极性,应该在预防阶段充分运用;规制性行政指导:介绍相关事例;此一方式没有充分使用,反映政府对强制的片面强调;此一方式能有效抑制微小的危害因素,并有助于协调官民关系,应该得到重视。
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及对策:
1.特定行业紧急停业问题
对歌舞厅、浴池、影剧院、网吧等特定行业的紧急停业问题,能否提请司法救济,如不能,如何救济?
责令特定行业停业问题,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依据,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属于抽象法律行为,因此对于特定行业因停业损失问题,不能通过司法救济程序获得解决。当然,考虑到非典时期特定行业的受损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在非典过后出台相应的税费减免措施。
2.行业协会可否有所作为问题
特定行业要求税收减免问题,如何解决?行业协会能否提请司法救济?
特定行业,比如交通、旅游、医院等虽政府未采取责令停业措施,但由于这类行业受非典影响非常大,所以政府应考虑这类行业的税、费减免问题。行业协会现在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于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上:向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行业受损失的法律文件,提供解决方案建议,要求政府听政或要求政府把决策的依据公开。防止对政府日后确定的减免标准、范围等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未参与其中而失去争取行业最大利益的机会。但依照我国诉讼法律制度,行业协会类组织不能提请司法救济。
3.医务人员被感染的责任问题
对于不断有大量医务人员被感染的现实,是否应该追究有关部门或者个人的失职责任?应该追究什么部门或者个人的失职责任?
这一问题,在非典过后必定会突出的表现出来,关于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呼声会越来越高,处理不好,会伤了我们“白衣战士”的心,因此必须应充分预见到问题的严重性。
解决这一问题,应当依靠行政措成效施评估制度。对未采取措施、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区分主观情况和措施应有的风险性来确定是否构成失职,如构成,理应追究。应追究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医院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失职责任。对于当地行政首长有责任的,应采用引咎辞职制度。对于部门党的领导,应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另行确定,不宜与行政首长等同处理。
4.隔离者被感染问题
对于非典(SARS)疑似病人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是否就是意味着先将其当作非典(SARS)病人来治疗?非典(SARS)疑似病人被强制隔离后,在隔离治疗环境中被别的真正非典(SARS)病人所感染,这其中的法律责任又如何去追究呢?
因为这一问题的技术性较强,目前引发这类争议的可能性虽然存在,但应当不会突出。在这一问题上,法律责任不应适用医疗事故的规定。可考虑采用经济补偿方式替代法律责任。
5.关于行政征用问题
在抗击非典(SARS)的非常时期,有关征用公产及其补偿的问题应如何理解? 是否可诉?
行政征用措施有着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比如对私营医院的征用、对私有房屋的征用等。但对于补偿尚不具体。建议政府在非典过后同征用相对人代表充分协商,制定出统一的补偿标准,公布决策依据的文件。对征用补偿,不能采取诉讼的形式解决。
6.医务人员补偿问题
人们都说医务人员是白衣天使,他们无私无畏地奋战在抗击非典(SARS)的第一线,确实是可敬可亲的。可是,当他们为抗击非典(SARS)牺牲了休息、健康甚至生命时,根据有关法律或者政策规定,应该如何予以补偿?(群众自发性的捐款献爱心活动另当别论)
如果因工作感染非典的,可以因公负伤论,比照工伤处理。其他封闭上一线情况,应在《紧急预案》中对奖励(或称补偿)问题予以明确。建议政府在解决这一涉及财政拨款问题向社会公布,并公布决策的依据文件。使医务人员拿的心安理得,不要使社会公众形成是一种“生命赌注”的心理。
7.单位员工报酬问题
因被强制隔离无法参加工作的人员同劳动单位发生的工资、奖金、劳动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劳动部对此发过通知,要求所属单位按照出勤同等对待。但这一通知因缺乏《劳动法》的法律支持,一旦发生纠纷,很难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劳动者的权利用法的形式加以确定。
8.关于对受非典影响的农民工保护问题
在建工程项目因非典停工后,农民工被强制封闭在工地的,可否索要这段时期的劳动报酬?
农民工的保护历来都是立法的弱点,而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更很少得以落实。关于非自身原因滞留、停工的劳工报酬、生活费用,可考虑对工程费中人工费项目予以追加。但此涉及建设单位、审计部门等多部门,而且中间还有民工头的盘剥,所以应下大力气作为专题研究农民工因非典问题的保护。建议政府司法、劳动、审计部门举行这一问题的论证。
四、行政措施实施主体问题
在防治非典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有很多执行行政措施的主体并非行政序列的机构,比如小区的保安对进入住宅区的限制、村委会对外出回村人员的强制隔离等。有必要对此予以分析。实际上,处于政府和个别公民之间的非政府组织是分为各种层次的,有些社会组织贴近基层,具有强烈的自治性,主要起配合政府管理和自我管理作用;有些社会组织则具有较强的管理性,它们或是获得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是接受行政机关的直接委托,在社会生活中主要扮演着公共管理的角色。就我国大多数社会组织而言,都有程度不等的两重性,分门别类研究它们在现代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既要充分认识它们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性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也要防止其可能发生性质变异、滥用权力等问题。
在抗击非典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以这类组织为行政措施主体侵犯相对人权力问题。
具体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对策:
1.关于执行强制隔离措施的主体问题
限制人身自由与实施限制的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限制人身自由一定要由公安机关实施吗?)
答:在非典时期,有不少防治工作是由其他部门协助来完成的,如公安、城管、路政、村委会等,这些行政协助者的权力有多大,能否参与具有限制人身自由性质的强制隔离,现在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区分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疫区回归人员后如何处理,的确应当明确。建议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协助者的职责权限。
2.学校和学生的关系问题
学校是否可以在紧急条件下限制学生的基本权利呢?如何从法理上解释?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5条规定,上级政府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但能否向非典这样采取“封校”禁止出入的方式,其依据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3条对疫区封锁的规定,当学校被划分为疫区的标准、程度没有规定,但对于限制的司法救济不宜准许,可采用行政措施成效评估和追责制度来解决。
五、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创设
人类永远不可能完全避免偶发重大事件(包括自然发生和人为发生),在任何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最初时间,应该使有关信息通过政府依法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非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关部门的沉默、大众传媒的缺席和对公
民知情权的漠视。非典信息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人们无法得到确切可靠的疫情消息,在一定程度上贻误了最初遏止疫情蔓延的时机。 这是这次抗“非典”斗争中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教训。
人们有理由期待政府进一步总结和完善社会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使“非典”事件成为中国今后处理类似事件的一个范例,并催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的早日出台。以法的形式确定行政信息的界定、范围、分级以及公开的范围、程度、区域,结合对行政信息公开程序制度的建设,例如新闻发布、网络发布、统计制度等的配合,最终抛弃有些行政官员习惯于因循守旧、习惯暗箱操作的思维方式。
具体问题表现形式及对策:
1.信息发布前感染的赔偿问题
相关非典患者,在我国卫生部及相关省份疫情公告发布前确系由不知情接
触非典患者或疑似病人而感染,能否以政府不作为为由要求赔偿?
不能。因为我国对行政信息的发布没有制定法的限定,即相关非典患者的要求缺少法律的依据。当然,不赔偿是以丧失部分政府信誉为代价的,因此应采取抚慰的补偿方式为好。
这一问题涉及行政信息公开与公民知情权的问题。政府信息不作为或信息压制的错误行为有相关行政管理类的制度加以解决,比如撤换高层责任人员的领导职位等;另外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信息公开,切不可理解为不加限制地主张全面而深入的公开。
2.媒体在非典信息公开中的责任问题
面对非典(SARS)疫情,媒体应该如何定位?应否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具体可如何构建?根据目前的法律,是否能够解决媒体及政府所面临的两难(过度渲染,也许造成全城瘫痪;若有意缩小,也许隐伏巨大的灾难)?有没有更客观、更负责的选择?
应尽快制定《新闻法》和《信息公开法》,以解决媒体的社会定位问题。现由法律尚不能解决这一问题。
作者
张智远,男,汉族,河北新乐市人。河北经贸大学2001级经济法研究生。“非典”及后“非典”时期的行政法律问题思考
</Script>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从实践中来!
人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的,人的权利与生俱来。
与生俱来的权利有多大,是无边的吗?风景可以无边,人的权利是有边的,因为当一个人的权利无边时,所有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就衍生出了民法的一个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在中国谈权利滥用似乎还为时过早,因更多时候人们的权利需要进一步的保障,但在我国的个别领域禁止权利滥用与公平合理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话题。
最近北京有这么一则报道:
今年已经40岁的张先生结婚多年还没有孩子,2002年7月,夫妻俩找到了北京某大医院。医院医生诊断后,建议两人做试管婴儿治疗,事先他们也被告知,这个手术只有40%的成功率。
按照医生的治疗办法,治疗程序从让妻子韩女士使用一种“喷鼻药”(布舍瑞林)的西药开始。这种药品一天3次,一共喷了10天,然后进行了10天的药物注射,随后进行取卵、培养等治疗。9月1日,韩女士进行了最后的移植手术。然而15天后,医生的通知让两人失望至极-------手术失败了。两天后张先生开始整理医院的票据,他突然发现一张非正规的收据,而这个收据正是整个手术第一步使用的“喷鼻药”的凭证,张先生立即翻出该药的包装盒,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中文说明。
一直从事医药文献编审的张先生根据经验感到这种药肯定有问题,经多方查证药确无进口报批,医患之间遂起纠纷。随后,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付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7355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案中医方存在一定的医疗瑕疵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不管其理由如何充分,但医院使用的药品没有经国家批准这是事实,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该手术的失败是不是由使用该药引起的?根据既往的经验,我们很难得出这一结论,但不管怎么说,本案中我还很难说患者滥用了诉权,只是患者在享受了医疗服务要求医方返还全部费用,对医方是否公平呢?
如果这个案子还只是患者单方提出全部返还医疗费尚不为怪的情况下,个别法院的判决乃至法官在个别医疗纠纷中的表现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也到了媒体应为医院维权的地步。您不信吗?让我们看一个案例:
2003年9月底河北馆陶县人民医院接到了这么一份判决书:
几年前苏某乘坐其丈夫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出车祸,该事故苏某的丈夫负全责。车祸造成苏某失血性休克和全身五处骨折(右侧股骨中上段、左侧股骨下段及左胫腓粉碎性骨折、右距骨内侧撕裂性骨折),还有头部及右足背皮肤撕裂,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苏某被送入院。入院后医院立即组织抢救,当晚病人根本不能手术,在医生输大量鲜血抢救其生命后的第三天才创造了宝贵的手术条件。手术为病人进行了双侧股骨骨折复位、胫骨骨折复位等手术,手术进行顺利。住院十七天后病人因经济原因自动出院。
后来该患者因愈后不良出现钢板断裂,后果患方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本次车祸中全部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外伤致残的残疾生活补助及至今后手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这种要求有道理吗?我不想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法理的评说,我只想从婆婆、妈妈的角度说一说常理。
一个人在别人危急关头作出了援助之手,不管援助是否达到了最终目的被援助人能让援助者承担全部不良结果吗?我觉得不会,也不好意思!
但是中国的一些患者就没有这么不好意思,这样的案子在中国是大量存在的!
如果患者这么要求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还可以理解的话,法院就应当对这类诉讼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医院是在救人而不是在害人!
如果在一个车祸或伤害案件中有伤者到医院求医自负其责是法律的基本要求!如果存在医疗不当加重了病人的伤害医院应承担加重损害这一部分而不应当是全部责任,否则就对医院不公平了!如果坚持这么要求就是滥用权利了,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非常清楚地解决了这类纠纷的责任划分!
遗憾的是法律不允许的东西则被一些法院给支持了!
本案中该地方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了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呜呼我说不出话!医生们的泪水扬溢在我的周围‚我无法表达对这种判决的愤慨!
法院的判决对社会有一定的指导评判作用‚这份判决给今后可能的纠纷起了什么作用?它教给人们一个什么道理?我为这个案子中的医院感到悲衰!
我为这份判决传达给他人的信息感到恐惧----它会让人们形成错误的观念!
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从实践中来。
这类判决应休唉!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
邓利强 律师
人的正确思想哪里来?
仰慕园丁
您用火一般的情感温暖着每一个同学的心房,无数颗心被您牵引激荡,连您的背影也凝聚着滚烫的目光……
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老师啊,我怎能把您遗忘!
刻在木板上的名字未必不朽,刻在石头上的名字也未必流芳百世;老师,您的名字刻在我们心灵上,这才真正永存。
您的思想,您的话语,充溢着诗意,蕴含着哲理,又显得那么神奇呵,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曾激起过多少美妙的涟漪!
您推崇真诚和廉洁,以此视作为人处世的准则。您是我们莘莘学子心目中的楷模。
我崇拜伟人、名人,可是我更急切地把我的敬意和赞美献给一位普通的人――
我的老师您。
您对我们严格要求,并以自己的行动为榜样。您的规劝、要求,甚至命令,一经提出,便要我们一定做到,然而又总使我们心悦诚服,自觉行动。这就是您留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
在我的心目中,您是最严厉的父亲,又是最慈祥的妈妈;您是无名英雄,又是教坛名师。
您的音容笑貌,时时闪现在我的眼前;您是品行人格,永远珍藏在我记忆的深处。
啊,老师――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唯有这光辉的名字,才有着像大海一样丰富、蓝天一样深湛的内涵!
老师,这个光彩夺目的名称,将像一颗灿烂的明星,永远高悬在我们的胸中。
即使我两鬓斑白,依然会由衷地呼唤您一声老师!在这个神圣而崇高的字眼面前,我永远是一个需要启蒙的学生!
在生活的大海上,老师,您就像高高的航标灯,屹立在辽阔的海面上,时时刻刻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航程!
毫不吝惜地燃烧自己,发出全部的热,全部的光,全部的能量。老师,您像红烛,受人爱戴,令人敬仰!
有人说,师恩如山,因为高山巍巍,使人崇敬。我还要说,师恩似海,因为大海浩瀚,无法估量。
您在学生的心目中,是“真的种子,善的信使,美的旗帜”。
您是严冬里的炭火,是酷暑里的浓荫洒湍流中的踏脚石,是雾海中的航标灯.――
老师啊,您言传身教,育人有方,甘为人梯,令人难忘!
赞颂园丁
老师,大家都说您培养着祖国的栋梁;我却要说,您就是祖国的栋梁。正是您,支撑起我们一代人的脊梁!
您像一支红烛,为后辈献出了所有的热和光!您的品格和精神,可以用两个字就是--燃烧!不停的燃烧!
您讲的课,是那样丰富多采,每一个章节都仿佛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斑斓的新世界……
啊,有了您,花园才这般艳丽,大地才充满春意!老师,快推开窗子看吧,这满园春色,这满园桃李,都在向您敬礼!
如果没有您思想的滋润,怎么会绽开那么多美好的灵魂之花?啊,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谁不在将您赞扬!
传播知识,就是播种希望,播种幸福。老师,您就是这希望与幸福的播种人!
老师,您是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您为花的盛开,果的成熟忙碌着,默默地垂着叶的绿荫!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记我心!
您多像那默默无闻的树根,使小树茁壮成长,又使树枝上挂满丰硕的果实,却并不要求任何报酬。
您给了我们一杆生活的尺,让我们自己天天去丈量;您给了我们一面模范行为的镜子,让我们处处有学习的榜样。
您是大桥,为我们连接被割断的山峦,让我们走向收获的峰巅;您是青藤,坚韧而修长,指引我们采撷到崖顶的灵芝和人参。
当苗儿需要一杯水的时候,绝不送上一桶水;而当需要一桶水的时候,也绝不给予一杯水。适时,适量地给予,这是一个好园丁的技艺。我的老师,这也正是您的教育艺术。
不计辛勤一砚寒,桃熟流丹,李熟技残,种花容易树人难。幽谷飞香不一般,诗满人间,画满人间,英才济济笑开颜。
老师,您用人类最崇高的感情--爱,播种春天,播种理想,播种力量……
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崇高的劳动。
您工作在今朝,却建设着祖国的明天;您教学在课堂,成就却在祖国的四面八方。
老师,如果把您比作蚌,那末学生便是蚌里的砂粒;您用爱去舐它,磨它,浸它,洗它……经年累月,砂粒便成了一颗颗珍珠,光彩熠熠。
您的教师生涯,有无数骄傲和幸福的回忆,但您把它们珍藏在心底,而只是注视着一待开拓的园地。
假如我是诗人,我将以满腔的热情写下诗篇,赞美大海的辽阔和深远。并把它献给您--我的胸怀博大,知识精深的老师。
教师是火种,点燃了学生的心灵之火;教师是石级,承受着学生一步步踏实地向上攀登。
您像一支蜡烛,虽然细弱,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照亮了别人,耗尽了自己。这无私的奉献,令人永志不忘。
您讲课的语言,悦耳像叮咚的山泉,亲切似潺潺的小溪,激越如奔泻的江流……
春蚕一生没说过自诩的话,那吐出的银丝就是丈量生命价值的尺子。敬爱的老师,您从未在别人面前炫耀过,但那盛开的桃李,就是对您最高的评价。
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天下最伟大,最高洁。
萤火虫的可贵,在于用那盏挂在后尾的灯,专照别人;您的可敬,则在于总是给别人提供方便。
是谁把雨露撒遍大地?是谁把幼苗辛勤哺育?是您,老师,您是一位伟大的园丁!看这遍地怒放的鲜花,哪一朵上没有您的心血,哪一朵上没有您的笑影!
教师节诗歌
您讲的课,是那样丰富多采,每一个章节都仿佛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斑斓的新世界……
啊,有了您,花园才这般艳丽,大地才充满春意!老师,快推开窗子看吧,这满园春色,这满园桃李,都在向您敬礼!
如果没有您思想的滋润,怎么会绽开那么多美好的灵魂之花?啊,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谁不在将您赞扬!
传播知识,就是播种希望,播种幸福。老师,您就是这希望与幸福的播种人!
老师,您是美的耕耘者,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茵,繁花似锦!
您为花的盛开,果的成熟忙碌着,默默地垂着叶的绿荫!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记我心!
您多像那默默无闻的树根,使小树茁壮成长,又使树枝上挂满丰硕的果实,却并不要求任何报酬。
您给了我们一杆生活的尺,让我们自己天天去丈量;您给了我们一面模范行为的镜子,让我们处处有学习的榜样。
您是大桥,为我们连接被割断的山峦,让我们走向收获的峰巅;您是青藤,坚韧而修长,指引我们采撷到崖顶的灵芝和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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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演讲稿范文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现在社会,演讲稿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相信写演讲稿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明演讲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明演讲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今天想说一下“文明离我们有多远”这个话题,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文明古国之一,也是礼仪之邦,中国人对人类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人类的文明当不断推进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物质生活都得到了提高,人类的文明,全民的素质提高,又是当今社会的现实问题,党和国家对两个文明的建设一贯重视,精神文明、五讲四美、市民公约都不断的要求我们。细想一下,现代文明、国人的素质是社会发展对我们的要求,那么我们的言行,我们的行为与文明有多远呢?
先让我给同学们讲个事例,据中央台报道,洁净的天安门广场上随处可见的口香糖的残迹显得格外刺眼,40万平方米的广场上粗算有60万块口香糖的残渣,有的不足一平方米的地面上竟有9块口香糖的污渍,密密麻麻地斑痕与天安门广场的神圣和庄严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个实例,让我们看到文明离我们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
还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说一个外国人去德国出差,凌晨三点钟他搭乘了一辆货车,车开到十字路口,正赶上红灯,司机停了车,外国人不解的问:“先生,半夜路口无车无人,为什么要停?”司机说:“尽管无人无车,但是是红灯我就要停”。由此可见,当文明成为每一个人的一种自觉习惯时,一切就会变得很自然,社会和我们所期待的文明也会自然而然的到来。
还有个例子,也是中央台的报道,美国人与香港合办的迪斯尼乐园里游人很多,但国人许多不文明的习惯如:随地吐痰、随地小便、抽烟以及脱鞋等等引起了社会和民众的反感,可见文明和习惯与人的形象是多么息息相关。
说到这里,我们也可问一问,我们××学校的同学离文明有多远呢?当同学们走进教室互致问候的时候,当同学们向老师表达问候致意之时,当同学们忙于晨扫劳动,当同学们相互之间友好相处、互助互爱的时候,当同学们有感父母养育之恩而发奋学习之时。谁又能说文明离我们有多远呢?
但是,当个别同学无视校规校纪,不服从老师和同学帮助的时候,当同学们不求进取、得过且过的时候,当不文明的语言脱口而出,甚至说脏话、粗话的时候,当少数同学在教学区喧哗哄闹影响他人学习的时候,当少数同学随心所欲做出有损公物等不良陋习之时,谁又能说,文明离我们有多近呢?
可见,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了文明,我们就有了人类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事实也说明,一所好的学校,他也必然具备良好的文明校风,学生的文明习惯也决不会差,也才能构造出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才能创造出优良的学习成绩。
文明的一切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当同学们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了一个习惯,提高自己的品格,让我们都把文明放在心里一个重要位置,时时刻刻去与文明交谈,千万不要把文明行为习惯当作小事。
同学们,文明习惯有赖于自身的积累,只要你愿意给他人真诚的关心和微笑,只要你愿意弯腰拣取地上一团纸屑,关爱社会,关爱别人,行为上不断检点自己,文明就会处处时时陪伴着你。
同学们也是十分幸运的。伴随着名校进河西,你们成为师大附中××初中的首届学生,同学们可曾想过百年师大的文明规范为何在你手中传递,祖国的期待、学校的希望,以及为你们吃尽辛苦的家长,需要你们什么、需要你们成人、需要你们成才,所以为了你们的将来,同学们应当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礼貌的学生,管住我们的口,不讲脏话、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管住我们的脚,不去践踏花草等等,让文明的行为习惯在每一位同学身上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歌德曾说过“理论之树是灰色的,只有生活之树是长青的”,愿这郁郁葱葱的生活之林时时开出文明之花,点缀我们的校园,装饰我们的生活,愿文明的钟声在我校时时响起,校园文明、校园文化一定会更好,到那时,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文明就在我身边。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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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演讲稿语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语言的表现力,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大家知道演讲稿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旗下讲话演讲稿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迎着飒爽的秋风,沐浴着金色的阳光,怀着对新学校的向往,我们挥手告别了小学生涯,携手迈进了吉安中学,成为一名中学生,此时我们心情激动、倍感自豪。我是来自初一二班的沈梦,今天,我有幸代表初一新生在此发言,更是深感荣幸和激动,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初一新生向辛勤的园丁道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吉安中学始建于1975年,历史悠久,学风淳朴,刚来到这里,我们就喜欢上了她,这里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博学敬业、乐于奉献的老师,有求真创新、积极上进的学习氛围,有严谨务实、良好有效的校规校纪,在全体教师的努力下,一届又一届莘莘学子在这里腾飞,吉安中学以它那优美的教学环境、独特的文化氛围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深深地吸引了我们,所以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这所我们向往已久的知识殿堂,我们为进入吉安中学而骄傲,从现在开始,我们将一起在这里度过三年宝贵的中学时光,吉安中学将是我们快乐成长的大家园。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只有在青少年时期努力学习,才能为将来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同学们,我们要向在校的八年级、九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学习,要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要志向高远、勤学好问,要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要严于律己、自强自立,要爱护公物、关心集体,我们不仅要认真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还要严格遵守社会秩序,自觉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向全社会展示临沂六中良好的精神风采,“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三年后,相信在老师的辛勤培育下,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我们一定会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学生,交给学校、家长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学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今天就让我们站在新的起点,扬起梦想之帆,用勤奋去攀登智慧的高峰,用知识去开启成功的大门,愿三年后的我们依旧笑靥不改、自信依然,愿明天的吉安中学因为我们而骄傲!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2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俗话说:“衣、食、住、行”四字真言。而“行”排在最后一位。出行对于人们来说尤为重要。大大小小的事情并不是足不出户就可以办到,更多的,需要人们出行才可以解决。但在生活的出行中还是会出现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现象发生。擅自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双手脱把、互相飙车但这些行为又将带给我们什么后果呢 ?上学、 上班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可是有不少行人藐视交通规则。
有人曾说,动荡年代最可怕的是战争,而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相当于一次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
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多么可怕数据!道路交通安全已日益成为严重的安全问题。
然而,有的交通事故有时候是行人自己造成的,明明是有交通规则的,可有些人连“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这些交通的基本法则都不知道;有的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完了就没有下一次了,在红灯没有灭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有的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甩掉别人的帽子,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正因为这些不良的行为,才会导致种种的交通事故发生。
生命是我们自己的。无情的车祸让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们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让我们一起铭记: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要讲的主题是:回顾过去,计划未来。
回想自己走过的岁月,留下的点点滴滴,有甜蜜也有苦涩。在这段不算长的路程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做事仔细认真、踏实,友善待人,勤于思考,考虑问题全面,这些便是我的优点,在以后我也会继续保持下去。而我的缺点也有不少,性格偏内向,交际能力差,过于执着固执,胆小,缺乏自信心和冒险精神,惰性也比较大。这些缺点是要列入计划未来一栏之中的,这样才能更好的改正。
在对未来的计划中,放在第一的自然是学习,作为高中生,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努力学习,充实自我。人的青春一生中就只有一次,如果不把它好好利用来学习,将来的自己只会追悔莫及。第二,我们要确定自己喜好的.科目,这样才能确定自己以后是读文科还是读理科,使自己能有针对性的学习。同时,我们也能对自己有新的了解,努力培养自己对不喜爱的科目的兴趣,争取做到全面发展。第三,就是之前提到的改正缺点了。在回顾过去,了解了自己的缺点之后,我们就要计划改正,要在脑袋里敲响警钟了。比如说,在自己缺乏自信的时候,要暗暗提醒自己,要勇敢地去做。坚持的时间久了,一些缺点就自然而然的能够改正了。
计划定好固然好,但更重要的,在于计划具体实施并取得成效。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目标,只说不做到头来都只会是一场空。然而,现实是未知多变的。定出的目标计划随时都可能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一点,我们每个人都明白。但是,计划贵在坚持。即使遇到了计划范围之外的情况,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及时面对,快速果断的拿出应对方案,以计划为最终蓝本,努力把事情做好。相信这样以来,即使将来的作为和计划相比有所偏差,也不至于相距太远。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山峰,雕刻着理想、信念、追求、抱负。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森林,承载着收获、芬芳、失意、磨砺。但是,无论眼底闪过多少刀光剑影,只要没有付诸行动,那么,一切都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一个人,若要获得成功,必须得善于计划,并付出努力、拼搏、奋斗。成功,不相信眼泪;成功,不相信颓废;成功,不相信幻影。成功,只垂青有充分计划充分付出的人。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有计划有行动的人,才能牢牢的抓住未来。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4敬的老师们,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六(10)中队的谢雨繁。自从进入小学以来,我就无时无刻不幻想着自己把鲜艳的五星红旗升上无边的蓝天,而今天,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当上了升旗手,终于能亲手把国旗送上蔚蓝的天空,此时的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我是一个稳重中而又不失俏皮活泼的女孩,阅读、书法、写作,样样都是我的最爱。我的书包中每天都静静的“躺着”一本或两本有趣的课外书。一有空,我总是习惯性的拿出一本,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海伦·凯勒,坚忍不拔、顽强抗争的夏洛蒂·勃朗特等人物都是我书中的伙伴,我会为他们的失败而眉头紧锁,为他们的成功而欢呼雀跃,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我似乎也成为了这本书的主人公,跌宕起伏、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伴随在我的左右。所以我的作文成也随着我对阅读的喜爱而突飞猛进。
学校每周两节的作文课则成了属于我的小天地。作文课上,我目不转睛地听着老师的指导、建议,专心致志,全身心的投入到每次的作文中,在一番文思如泉、奋笔疾书后,作文本上便出现了我一页页清秀的字迹。俗话说“文章不厌百回改”,在写完后我并不急于交上去,而是一遍遍地读过去,把不通顺的语句改流畅,把不细致的描写改具体,因此我的作文多次倍老师当成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也有多篇曾投稿于武进信息教育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正,虽然“人无完人”,但我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做到更好。
今天,我以母校为荣;相信未来的某一天,母校将会以我为荣!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5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早上好!
冬天早上非常寒冷,大家穿戴都比较严实,手脚也不够灵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万一出现意外比较难以应对。在此,老师和大家讲讲学校冬季安全小知识。
一、行路安全
由于早晨冰冻,或者雾茫茫,影响了汽车的刹车性能。因此,步行外出时要注意,一定要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等待绿灯,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墙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冬天在马路上会结冰,滑行非常非常危险,更不要在结有薄冰的湖面河面上玩耍,这样最容易出事。
二、运动安全
冬季长跑是一项不错的体育运动,但是在长跑锻炼前准备活动一定要充分,并系好鞋带。锻炼后还要做整理活动,同时一定要注意保暖,以防感冒。我们还需要特别注意,在集体长跑中,不可以推推搡搡,或者手插在口袋里,或者一边跑步一边讲话,这样很容易发生意外,也不利健康。
三、校园安全
严格禁止学生在走廊、楼梯口进行跑、跳、爬、拉、推、扯、打闹等危险动作。在上下楼梯不要大声喧哗。当前面的学生不小心跌倒,后面的学生原地停步,并转告后面的学生,不要再往前挤。在校园的早晨,有些低洼处,走廊上会结霜,结冰,同学们会好奇的滑一滑,玩一玩,这样也很危险。因为校园里人比较多,我们难以防备。还有我们在校园的喷水池、假山等处,还贴上了安全警示标语,因此更不应该去玩耍攀爬了。更有的同学还跑进了刚刚种好的绿化苗圃里,更不应该了。在这一周里,我们还要开展“文明行走”竞赛,比一比,看一看,哪个班行走最文明。
四、交际安全
冬天来了,过年也近了。诈骗,绑架、偷盗事件也特别多。上学放学路上,不要随便与陌生人交谈,不能告诉陌生人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等重要信息,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者搭成陌生人的车子回家,以免上当受骗。离家、离校时关闭门窗,注意防盗。
五、居家安全
冬天天气比较冷,会用电、火取暖,使用时要注意小心,防火防电,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或擦拭电器、插拔插头,不能随便拆卸电器。身上禁止携带打火机、鞭炮、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以免发生危险。冬天气候干燥,在野外特别不可用火烧荒,或者随随便便的用火取暖,不分场合,不分时间,或者用完火后不处理随便离开,也很容易引起火灾。
六、食品安全
不吃过期和三无包装的小食品,不吃不卫生的东西。
同学们,事故似虎狼,常在暗中藏,若是不提防,它就把人伤。请大家时刻牢记,绷紧安全这个弦,提高安全意识。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6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用汗水和智慧浇铸辉煌。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的是新学年第一次升旗仪式。首先,请允许我代表运河中学校长室向全校近千名新同学和21名新老师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全校3000余名师生表示热烈的祝贺!祝贺你们相聚在x中这块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祝贺你们又迎来了一个充满希望的新学年。
在这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的九月,我们又相聚在x中,相聚是为了圆梦,圆一个成人、成才、成功的梦;相聚是为了奋进,奋进是休整后的新的极速的迸发;相聚是为了创造,创造出一个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辉煌业绩,回首过去,x中的昨天硕果累累,展望未来,x中的前途无限光明。
九月是收获的季节,秋天从来都属于辛勤耕耘的人们。翻开x中这两年的成绩册,每位x中人都会为之振奋。20xx年中考,我校达响中a类分数线的同学94人,中考质量评估和初中教学工作评估双双位居全县同类学校第一,20xx年高考,我校达本科分数线的同学有18人,首次被县政府授予“高考质量进步奖”的荣誉称号。20xx年中考我校达响中分数线的同学293人,中考质量评估和初中教学工作评估再次双双位居全县同类学校第一。20xx年高考,我校达本科分数线人数24人,又创历史新高。
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我校初一、初二年级的各门学科成绩均列全县前3 名,初一语文、初二语文、初二物理等学科更是超过县内省重点中学,位居全县第一。面对成绩,我们x中人的头脑很清醒。成绩来之不易,它是我们师生用汗水和智慧奋力拼搏换来的,这些成绩为我们成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成绩充分证明了x中人在正确思路和理念的指导下,已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我们学校校情的宽广大道。
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更是捷报频传。在江苏省物理、化学竞赛中,我校李乃庆、林江、陈洁、沈峰、刘德立、刘兆贤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在“兴中杯”高中生作文大赛中,我校郑淑娟、刘凤婷等五名同学获得省三等奖,在响水县中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中,我校的两个节目分获一、二等奖,特别是我校《时装秀》节目征服了所有评委和观众,被评为全场最高分,获得了一等奖,在历次县“五小”科技活动中,我校均获得多项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同学们实力的展示,也是老师们辛勤劳动的结果。
面对这些成绩,作为x中人,我们无比自豪,作为x中人,我们更应该充满自信。同学们,中学阶段是人生求学的黄金时期,快乐学习、勤奋钻研至关重要。求学钻研从来都没有坦途,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成长的道路上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困惑,希望同学们不懈的追求进步,不断发掘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的兴趣,让自己的中学生活留下成长、成熟的印记。
同学们,我校较以前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条件仍然很艰苦,教学设施还很不完善,离教育现代化的高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x中有一大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好教师,有一大批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同学,x中人具有不怕苦、不怕累、不成功誓不罢休的“钉子”精神。凭着这种精神,苦干加巧干,我坚信不管什么事都能干成功。
同学们,“十年寒窗苦”是历史的古训。科学知识的把握,良好素质的养成,需要勤奋刻苦作铺垫、作代价。命运其实很公平,命运从不垂青无准备的头脑。你现在懈怠一些,你以后将会用加倍的付出来偿还你现在的懒惰。反之,你现在少庸懒一点,多刻苦一点,基础打牢一点,你将来的人生道路也将会更平坦一些。同学们,你们现在正值两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努力吧,成功属于你们,未来属于你们!
今天,我们又相聚在x中这个朴素而美丽的校园,你们将在这里放飞梦想,实现你们的人生目标。x中有着辉煌的历史,作为x中的主人,我们在感到自豪、自信的同时,我们更应感到责任重大,因为x中的明天需要我们去创造,x中的明天掌握在我们的手里,家长的厚望、老师的期盼、国家社会的需求,需要我们用成绩和素质来回答。
同学们,请让我们继续发扬x中精神,踏踏实实的做好现在每天的工作,认认真真的上好每一节课,扎扎实实的学好每一点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培养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使自己能真正成为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同学们,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也是我们新学年的起点,让我们全体x中人携起手来,借助与盐城中学结对的良好机遇,共同努力,去迎接硕果累累的明天。
老师们、同学们,新学期奋进的号角已经吹响。严谨、规范、创新是运河中学不断取得办学成绩和克服前进中各种困难的法宝,新学期我们仍然要在各项教学管理中一丝不苟讲规范、一如既往抓落实,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展名校风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共创x中新的辉煌。最后祝福老师、同学们新的学期成功、快乐!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7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老师们、同学们、过去的一年,在中心学校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教育教学质量有所提升,校园环境有明显的改变,我们学校的教师有一半是老教师,他们仍坚持教学第一线,在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任劳任怨,全心奉献,在此,我向你们表示衷心地感谢,这些成绩饱含了全体教师在过去一年中的辛勤劳作和不懈努力。也体现了我们每一位师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不断创新,努力进取,顽强拼搏的良好风貌。同时也是我们迈向新的成功和辉煌的新起点。
同学们,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是一个希望的季节,新学期意味着新起点,新思路、新发展,就像以往一样,每一位老师都怀着巨大的期待你们健康地成长,希望你长得更高、变得更懂事,而你们也一定会用自己的言行让老师由衷地感到重新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学生更可爱了。因此,我向同学们提几点希望
第一、树立一个信心:我能行
我们全体师生要把“我能行”当作自己的加油器。在这儿我要送大家三句话:“信自己,我能成功!鼓励自己,天天成功!超越自己,一定成功!”
第二,创立一种学风,我认真
新学期开始,我们要创立一种良好的学习风气,凡事从“认真”开始,认认真真地读书,认认真真地上课,认认真真地做作业。学业成功的过程离不开勤奋和刻苦。
第三、培养一个习惯:我自觉
学业进步,贵在自觉。我们要在老师的指引下,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第四、在安全与纪律方面
一定要按学校的要求,听从老师的教导,上下楼,课间操活动,上学放学的路上等,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开展危险性游戏及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把情况告知学校或老师。
尊敬的老师们,我们肩上的责任关系着学生家庭和社会的未来,只有充满无私和宽容的爱心投入工作台,才能无愧于我们光荣的职业,我们应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文明的仪表影响学生,以广博的知识引导学生,以博大的胸怀爱护学生,我希望我们每位教师争做学生欢迎、家长满意、同行敬佩的优秀教师。
老师们、同学们新学期奋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放飞心中的理想,共同铸就新辉煌!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8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冬季锻炼,强身健体》。
寒冷的冬季已经来临,这段时间教室里感冒发烧的人也渐渐多起来了,这都是我们的身体无法抵御寒冷的结果。曾经有一位数学家说过:健康就是数字1,财富和名利是1后面的0。人的一生可以拥有许多美好的事物,但这一切都是以健康的身体为前提的。而我们只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才能拥有健康的体魄。
冬季便是个锻炼的好季节。在冬季锻炼可以促使肌肉不断收缩,呼吸加快,新陈代谢速度提高,有利于灵敏、准确地调节体温,从而提高人们的御寒能力。所以,坚持冬季锻炼的人,抗寒能力比一般人要强八到十倍。此外,人体在冬季锻炼中,受到冷空气的刺激,体内的抗体增多,身体抵抗疾病的能力就会增强,俗话说冬天动一动,少闹一场病就是这个道理。
丰富的冬季锻炼活动能让我们拥有强健的体魄。只有健康的体魄,才是一切希望的开始、幸福的根源。那么,怎样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活动呢?共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一、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发生运动损伤。冬季气温较低,韧带的弹性和关节的灵活性减弱,在运动前应该先充分拉伸肌肉韧带,活动各个关节后,再投身到运动中去。
二、参加体育锻炼,一定要做到循序渐进,运动量由小到大,技术程度由易到难。随着锻炼时间的延续,逐步地加大运动量和运动的强度。
三、体育锻炼要坚持全面。所做的锻炼项目要多种多样,使身体各个部分都能得到锻炼,从而均衡地发展。体育锻炼的内容应丰富多彩,如跑步、跳绳、打羽毛球等都可以作为锻炼的内容。
四、要做到持之以恒。体育锻炼的健身效果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得到的,要经过长时间的坚持锻炼,才能收到实效。我们应重视每天半个小时的校锻炼,坚持上好每节体育课,以达到预期之效。
五、冬季气候寒冷,在锻炼时不要大口呼吸,而应采用鼻腔或口鼻混合呼吸的方法,减轻寒冷空气对呼吸道的不良刺激。锻炼着装要合理,锻炼后要做适当的整理活动,不要在风大的地方逗留,及时穿衣保暖,防止感冒。
冬季锻炼不仅有助于增强体质,还有助于锻炼不怕严寒的坚强意志,进一步增强身体对寒冷的适应能力。身体是知识的载体,有了健康的体魄,才能更好地工作和学习。让我们坚持冬季锻炼,用更健康的体魄迎接更激烈的挑战与困难吧!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国旗下讲话演讲稿 篇9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莫在现实生活中“偷菜”》。
20xx底以来,一种“以偷为乐”的网络游戏令人着魔。“开心农场”、“阳光牧场”、“QQ农场”等类似的游戏,正以星火燎原、锐不可当之势席卷职场、校园以及家庭。沾染者一旦入迷,便会津津乐道、如痴如醉、疲于奔命、六亲不认、走火入魔以至不能自拔。
长时间在虚拟世界里“偷菜”的偷窃行为,对每一位玩家尤其是学生,潜移默化的发挥着影响,有可能演变成为现实生活中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不少专家和家长都很担心,孩子会从小养成不尊重别人劳动成果、不付责任的行为,从而扰乱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取向。以偷为荣,薄情寡义,极容易诱发贪得无厌的错误思想观念。
近段时间,我校不时有同学向政教处、级部反映:偷偷带回来的手机、PSP掌上游戏机,在第二天早上起床时发现被偷了;放在书包里、衣袋里的钱,下课回到宿舍时发现被偷了;晾在走廊的校服,收衣服时发现不见了;宿舍里的洗发水、冲凉液甚至于洗衣粉在星期天晚上回来时发现不见了。
看来,我们的个别同学真的把游戏中虚拟世界里的“偷窃”行为,演变成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了。作为游戏,你在虚拟世界里“偷菜”是不用负责任的,好象还“以偷得多为荣”;但在现实生活中,你的“偷窃”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校《学生德育管理奖惩条例》明确规定:有偷窃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盗窃公共财物、他人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参与重大盗窃活动或为盗窃团伙首犯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果我们查处到学生的偷窃行为,根据我校校规,都是要公开处分的。如果全校学生都知道你是一个有“偷窃”案底的学生,谁还会跟你做朋友,谁还会相信你,你又如何去面对你的同学、你的老师和你的家长?
有些同学说,这只不过是个案而已,大多数的失窃事件是查不出结果的。这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老师不是专业的破案专家。但我们还是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调查。一些“小偷”得手后没有被查出来,以为是运气好。其实,只要你“偷”了,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可能某一天,会东窗事发,你同样难逃厄运。或者由于运气好没被查出来,而更壮大了你“偷”的胆量,可能某一天,由“小偷”变成“大盗”时被抓了,后果更严重。
有些同学说,这样的处分会不会太重了?同学们,我们希望每一个同学都成为一个敢于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负责的人。自己犯错了,就必须面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如果你不敢去面对、不想去面对,很简单,只要你在做这件事之前三思!
某些同学觉得小偷小摸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金额达一千元以上,就可构成刑事犯罪,或者一年内连续盗窃三次或以上的,也可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有同学认为,我不是成年人,应该不构成犯罪。你又错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与已满18周岁的人构成盗窃罪的标准是相同的,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刑罚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说不处罚。
俗话说的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我们奉劝那些曾经有偷窃行为或者有偷窃念头的同学,你们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校的摄像系统已经升级,摄像范围更广,清晰度更高,记录时间更长。你在校园内的的不良行为,将会被记录下来。
当然,我们大多数遵纪守法的同学,也要做好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成为“受害者”。
第一,不要带贵重物品特别是违禁品回校,它们是小偷下手的重点对象。
第二,对于钱财要保管好,最好随身挟带,不要随便放置,也不要随便让人家知道。
第三,离开宿舍锁好门窗和铁柜。
第四,不要带其它宿舍的人到自己宿舍来“串门”。
第五,如果发生失窃,要及时上报教官、政教处和级部。
第六,如发现可疑人物、或相关线索,要大胆、及时地向政教处汇报。
希望大家都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我们共同享受学习、生活的乐趣,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高中生!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