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0-0101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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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牌号│规格│生产│计量│数│单│总│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金├─┬┬┬┬┬┬┬┬┬┬┬┬┤
│名称│商标│型号│厂家│单位│量│价│额│合│││││││││││││
││││││ │ │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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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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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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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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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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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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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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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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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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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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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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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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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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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三、其它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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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 方 │ 需 方 │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 电话: │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 年月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
│帐号: │ 帐号: │ 外,鉴(公)证实行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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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总合同号:字第号供方:需方: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
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供方盖章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电报挂号:电话:电话: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
│ 品名 │ 种类│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订。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
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
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
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
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
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起重设备工作时,取料、运移和卸载是依次进行的,各相应机构的工作是间歇性的。那么起重设备购销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重设备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起重设备购销合同范文一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11月03日
合同签订地点:昆明
甲、乙两方,就甲方采购乙方塔式起重机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设备名称、技术规格、价格、及交货日期):
二、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2、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平衡配重
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基础及平衡配重图纸给甲方,甲方按照图纸自制。
3、质量保证期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液压顶升系统三大机构,质量保证期壹年。
三、提供地点及方式
乙方工厂交货,甲方负责运费。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主机及辅件裸装,小件木箱包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发货时,双方共同在乙方工厂验收,若有异议即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按照乙方工厂标准配备。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时,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提货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八、技术支持
1、塔式起重机首次安装时,乙方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支持。
2、甲方从事起重类产品操作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操作证书方可操作乙方产品,甲方对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及装运,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专业队伍严格按期操作的技术规程安装、拆卸及装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九、安装资质
1、安装由甲方提供汽车吊,甲方负责安装。
2、乙方负责提供安装备案资料,安装备案资质由甲方负责办理。
十、违约责任
1、若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合同定金,则甲方应当以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违约累计达到陆拾天,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的履行设备安装等合同义务,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的标准支付。
3、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数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起重设备购销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二、合同金额(大写):币贰佰叁拾柒万叁仟元整,为含增值税发票金额。
三、交货日期:自付款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交货。
四、交提货地点:甲方生产车间。
五、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六、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按按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验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事项: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起重设备购销合同范文三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XX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按照装箱单,XX使用说明书及出厂检测报告。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均由乙方负责,因产品包装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人:乙方。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产品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运 ,产品运输有关一切费用全部由
乙方承担。乙方应在产品发运当日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4.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5.产品的接货人:甲方或由甲方指定。
6.产品的装卸:甲方负责产品的卸车。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日期:
1.乙方按如下方式约定的期限向甲方履行交货义务:
一次性交货:乙方应于支付全款后十日内按本合同的约定将全部产品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2.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是指乙方将产品运抵甲方现场的日期。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
第六条 产品安装、调试
1. 产品的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产品验收及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产品的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根据装箱单, 机床使用说明书及出厂检测报告。安装
2.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①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10天内向乙方或交
② 乙方或交货人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当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人员培训
甲方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自行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产品。必要时乙方给予技术支持。
第九条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开始计算之日转移由甲方承担,此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情况、检验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2.付款期限: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付款:
合同签订后,生产厂家发货时付100%设备款。乙方开具17%增值税设备全额发票。
3.付款方式:转账支票
4.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包括了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所需的全部款项(包括税金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正规、合法发票或收据并交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
1.质保期:乙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期限为 1 年,从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质保期从乙方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乙方应定期无偿提供产品的维护服务,产品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当日立即为甲方无偿提供修理、更换、退货等质保服务。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维修或更换等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质保期过后,乙方还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产品的维修等服务,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包括该部分产品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
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30 日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案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而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 (公章) 乙方:__ _____(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购销合同是中国经济活动中用得最多最广的经济合同,也是经济合同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经济合同形式,它属于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那么签订橱柜购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橱柜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橱柜购销合同范文一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是橱柜专业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xx”品牌厨柜,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产品(详见附件:《xx橱柜订货清单》)。货款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按本合同货款总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乙方收款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安排生产。
三、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为:车辆运输;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免费送货。送货到市区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货费,乙方在全额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货费后,才开始送货。由于甲方迟延支付送货费造成的迟延送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超出本条第2款的其它地区由甲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运输费后予以办理,货物的在途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 本合同内甲方订货产品由乙方送货且须通过楼梯搬运的,三楼以内(含三楼)免费,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每套家庭橱柜需增加80元的搬运费;
5. 如建筑物可通过电梯运输,但由于甲方订购的超长台面该电梯不能运输的,甲方需自行解决上楼运输,乙方负责把台面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在建筑物的首层位置。
四、交货期:
1. xx橱柜产品供货期为40个工作日,其中实木门板橱柜供货期为55个工作日,标准现场安装施工期为7个工作日(含台面制作),总供货期和施工期共为 个工作日,特殊产品另行约定(以上供货期以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及橱柜尺寸经双方签字确认次日起算);
2. 甲方应于年日前使场地具备最终二次复核尺寸条件(贴完墙、地砖,完成天花吊顶),若达不到该条件,安装日期顺延。
3. 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安装日期为年日,甲方应保证在此日期这前清洁好现场,安装师傅到现场后就能立刻展开工作,若达不到条件,安装日期顺延,并收取安装师傅误工费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须二次上门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门费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门费前,乙方可暂停提供二次上门服务;
五、验收:
甲方按合同所订购的产品应于安装完毕24小时内予以验收,若有异议应在验收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视为验收合格。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测量绘图,因乙方测量误差引起的尺寸问题及导致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提供免费的橱柜安装服务(不含电器和水管等水电安装)。超出以上范围的橱柜安装服务由甲方自行解决。
3.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书面确认的配件尺寸进行整体设计,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误引起的问题及导致补救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错误导致乙方须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后,乙方才开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产品的验收确认函或经双方确认的除配件尺寸问题外存在质量问题确认单。否则,第三方进行返工后甲方提出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 乙方须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时间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延迟安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10%为限。
5. 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现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安装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方案不相符时,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并安装到现场,同时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佰元整。
6. 安装后乙方负责清洁安装现场。
7. 质量保障:乙方承担所提供配套产品的保修及维护工作(详见《xx橱柜保修卡》),《xx橱柜保修卡》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时交付予甲方。
8. 售后服务:
① 正常条件下,乙方对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详见《xx橱柜保修卡》);
②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或传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④ 保修服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支付全部货款后需增加的订货,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订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增加项目的货款全额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购、生产。如增补物品到货时间延迟而影响此前甲方订货的安装时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须经乙方认可方视为有效,同时安装日期另行约定,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费用后乙方安排生产。
3. 因甲方自备设备及配件引起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配件尺寸有误所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产品安装现场的空间结构尺寸不得因装修而任意发生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确认方案及安装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测量、复核、设计及安装的相应条件,如因不具备相应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安装,乙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安装日期拖延满30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补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拖延满60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产品保修期自合同签订后的 日开始起计算;拖延满一年未安装时,乙方有权处理合同约定的产品,已收取的货款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益。
2. 除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无须退还甲方货款;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退还甲方全部货款。
九、补充条款:
十、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双方确认以下的地址为双方邮件送达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后视为送达。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xx橱柜订货清单》为本合同的
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附件:《xx橱柜订货清单》
甲 方: 乙 方: 工程地址: 展厅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销售顾问: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 件 号: 服务电话:400 888 0227 售后电话:
橱柜购销合同范文二甲方:津泓不锈钢整体橱柜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供方的责任感,共同维护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跟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同意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o
合约金额(未含税);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小写)________
二.制作要求:甲方要保证生产质量,严格按设计图合同要求的材料,颜色,方案制作. 若有变动双方须协商确认,制作质量按同行业企业标准。 三.送货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付合约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甲方,即人民币
2. 曱方制作完出货前,乙方要交60%二期款, 即人民币3. 橱柜余款10%即人民_____元. 市市区内免费送货。_____. 待安装结束验收无问题后即刻付请余款(如三天内未发表异议, 即为合同).
4. 安装时间: 乙方贴好磁砖确认设计图后二十天内安装. 如更改方案或不急于安装或条件不成熟,安装时间顺延。
5. 签订合同后即生效,双方均严格遵守,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赔偿双方总额30%的损失。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7. 乙方在付款方式上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超30天未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取每日0.5%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8. 其它补充: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
橱柜购销合同范文三第一条 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